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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文化滋生腐败主体 专家表示须从制度上根除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10-18  发表评论>>

10月18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李成言教授作客中国网“中国访谈”,围绕反腐倡廉解读十七大报告。

左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李成言教授

摄影:中国网 王锐         

10月18日,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李成言教授作客中国网“中国访谈”,围绕反腐倡廉解读十七大报告。

李成言说,谈到反腐倡廉,必须正视贪官文化现象。贪官文化现象不是个别的,也不仅仅是一个系统、一个部门,它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很强的影响力。

李成言认为,所谓贪腐文化、贪官文化主要受两个空间的影响,从而成为一种贪官文化现象。

第一,作为拥有权力的主体,首先他是拥有人事权力、干部任免权力的主体,可能用他手中的权力买官、卖官,这种现象得到地方上一些人的认可,而且从权力主体到下面的客体,可能都认同这样一种现象。我给你钱,你就可以给我官位,这样的现象一旦习惯化,形成一种行为选择,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文化。

这种贪腐文化主要是吏治当中的买官、卖官的贪腐文化,可能在一些地方产生巨大的影响。比如在黑龙江,韩桂芝案大量的黑金都是买官、卖官活动。她明码标价,处级、市局级、副省级多少钱,她都非常心知肚明,到时候就进行交换,她就可以给你。她有一句话,别看我现在被双规了,但是在黑龙江我想让谁上谁就上,就形成这样一个局面。所以她的腐败一下涉及到几百人,这么大的一个贪官腐败,显然是有贪腐文化作为支撑,如果没有支撑不会有这么大的规模,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的领域,就是商业腐败、商业贿赂。我办事就要交往,商品交换、权钱交换,一种标志性的价值判断。就是我要办成这件事,我一定要用多少钱才能够能把它拿过来。比如项目招标,我从底下给他多少贿赂,多少现金能拿过来,这显然是一种商业贿赂里面的文化现象。在很多部门也形成一种影响力,也给人感觉好像不这么做就不行,就干不成事,拿不到项目,进行不了活动。包括买地、盖房、医疗领域都出现这样的现象,这就是一种商业贿赂的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现在在社会层面上影响比较大。

李成言说,贪腐文化肯定是在腐败领域里面中重要的生长点,有这样一些腐败的文化,生长出来不可避免有一些权利的腐败主体,腐败主体就是贪官。就是这样一个状态。

李成言说,这个影响不是一天两天的,它是经过一个时间过程,逐渐的得到大家的认可,所以大家就去迎合它的需要,就出现了这种权钱交易现象。

对于贪腐文化,李成言表示,解决办法就是要通过不断的进行打击贪官腐败,不断进行制度上的改革,不断进行教育,告诉大家不能这么做,这么做是违法的,是要把自己推到一个危险的地步,国家的法律绝对不会容忍这样的腐败现象。在教育的同时要加大打击力度,要给他一种威慑、震慑,这样他才能从根本上害怕,不去做。尤其是对这些成人,掌握权力的都是成人,而且成人都是有经验,年龄大,而且很老练,一般的教育真正要改变他的世界观很难,所以要有一定的打击力度和震撼力。

责任编辑: 苏向东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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