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
(摄影:中国网 张琳)
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今天作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时表示,十七大报告专门谈到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述。从依法治国概念的提出,到现在已经10年了。这1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在法治理念、立法进程及执法司法等三个方面得到了非常大的推进。
李曙光分析说,关于法治的理念,法治界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讨论,就是有两个法治,一是个制度的“制”,一个是治理的“治”。制度的“制”,在原来的概念里面是一个刀字旁,法治界就叫它“刀子制”。原来叫抓民主与法制,更多地强调刀子的制。另外一个“治”是水治,一碗水端平,公平的法律。这个字还有更深的一个含义就是它不是一个仅仅是靠法制手段,更多的是靠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工具。
法学界对于这两个字讨论过很长时间,最后大家得出的共识是应该走水字的法治。我们这10年来可以说跨越了这么一大步,从“法制”迈向了“法治”。某种程度上,我们依法治国这样一个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国家的提法都用的是“法治”。
李曙光表示,这样的理念确立后,逐渐从上到下,我们的政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领导带头学法,带头用法、遵守法律。胡锦涛总书记上任以后,第一个讲座就是宪法的讲座,中央领导带头学习法律,特别是学习宪法,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来的变化。如果高级领导干部不重视法治理念的话,这个法治要在老百姓当中推行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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