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
(摄影:中国网 张琳)
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今天作客中国网中国访谈时表示,1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最突出的成就就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立法。其中与市场经济运行密切相关,涉及市场主体、交易和退出的三部分法律,在十年中有很大的推进。
李曙光说,从整个国家发展的阶段来说,市场经济方面立法的进展特别有亮点。这10年来是中国市场经济进展最快速的10年,是市场经济体制初步构建的10年,所以市场经济的法治也发展得比较快。
李曙光介绍,与市场经济运行密切相关的法律,主要是三方面,一是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进入市场要有一个主体,要有一个门槛、标准,像《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特别是《公司法》的制定,是这10年来比较大的进展,从1993年制定《公司法》到2005年修改《公司法》,就建立了一个标准的市场主体。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这涉及市场主体,也涉及到市场交易,还有《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等等。
另外就是要建立一个市场退出机制。主体、交易和退出是市场经济运行最大的三部分法律,在十年中有很大的推进。去年刚刚通过了一部最重要的,标志着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重要阶段的法律就是《破产法》,今年6月1号开始实施,这是一个很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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