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曙光教授解读十七大报告 (张琳 摄影)
“在审判体制方面,我认为还是要建立两层架构。一层是建立国家层级的法院体系,另一层是地方的法院层次体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曙光20日做客中国网解读十七大报告是做上述表示。
李曙光说,涉及一些跨省、跨地域的案件,涉及到很多人群,比如债权、股东等,以及一些涉外的案件、专业性的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的案件,都应由国家层级的法院受理。地方法院只受理一般的民事案件、一般的婚姻案件、一般的交通肇事案件、一般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地方保护主义的风气。现在地方保护主义很厉害,像《破产法》在实施当中,就遇到了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还有一些涉及证券的案件、土地的案件都应该由国家层级的法院来受理,特别是将来涉及到宪法、司法审查权这一块,如果有宪法的法院、国家审计的法院,当然就好多了。
李曙光说,对司法行政配置,下一步除了司法检查机关要理顺关系外,司法领域目前的四个层级也相应要有一些变化,比如经费来源、独立性保障,这在司法权利配置方面应该加以改进。法官和检察官的配置,将来要更强调职业化、专业化。很多研究生、博士生分配出来可能到企业、部委去了,将来更多地应该进入到法律体系中,将从律师到法官到检察官这一个职业链条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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