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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糊涂通过 委员建议公示制度加强监管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07  |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政府预算糊里糊涂就通过;政府机构自定编制;政府花钱民众很难约束和监督。”针对上述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李崴提交提案指出: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批和监管。

并指出,建立预算和执行预算的公示制度和问责制,实行公共财政是改善民生问题的关键。

政府预算糊里糊涂就通过

李崴表示,政府财政的收入是纳税人的钱,财政应当是公共的。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3.93万亿元。但在财政分配领域,效率和公平问题同样也日益严重。经济领域中的分配不公,已演变为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不管我们提出什么口号,民众都不会相信。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首先,人员编制问题。各级政府机构可以自定编制,不需人大通过,不受法的约束。于是政府机构急速膨胀,吃皇粮的人越来越多,行政支出越来越多。从1978年到2003年财政支出总额增加22倍,而行政管理费支出却增加88倍多。我国公务和行政性开支占全国总支出的比例,是美国的3倍、西欧的6倍、日本的19倍。

其次,政府预决算,民众既不知情,又不能监督。人大讨论预算形同虚设,政府花钱民众很难约束和监督。这边是各级政府每年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公车消费支出达9000亿,而那边国家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仅占总支出的2%,面对的是全国80%以上的劳动者没有基本养老保险,85%以上的城乡居民没有基本医疗保险,1.4亿的老年人和6000多万的残疾人缺乏必要的社会福利。这些或者没有预算,或者有预算糊理糊涂就通过了。

第三,分配不公。公共财政,对党和政府来说是一场涉及自身的革命。从理念到目标、从考核到监督都需要革新。

建议加强预算审批和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李葳为此建议:减少经济建设性投资和行政性开支。他认为,不把政府开支和经济投资压下来,将无法保障民众的公共开支。同时,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批和监管。各级人大对本级政府的预算内容和执行过程必须加大审批和监管的力度,并且建立预算和执行预算的公示制度和问责制。任何政府、党委的官员不得干扰预算的执行,预算经人大批准以后,不得擅自修改,修改必须经人大讨论同意,未经人大批准擅自改变预算的按违法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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