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 播报 | 要闻 | 高层 | 新闻发布会 | 文件 | 建言 | 提案议案 | 特刊 | 观察 | 访谈·评论 | 论坛·博客
您的位置: 首页>>2007两会
邬贺铨委员:进一步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0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邬贺铨委员的发言——进一步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并提出“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在这一体系中关键是各方面的结合与互动,其中处理好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尤为重要。

在WTO的框架下,政府可以做什么?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协定》,各国可以对公司的研究活动或对高校、研究机构与公司签约的研究活动提供财政支持,只要这种资助不超过规定的比例就可以(如不超过工业研究成本的75%或竞争前开发活动成本的50%)。事实上一些国家早已超出了上述“不可诉补贴”范围,例如2004年美国指责法、英、德和西班牙对空客公司开发新飞机提供了至少150亿美元的“启动补助金”,欧盟则反诉美国自1992年以来向波音公司提供了230亿美元非法补贴,双方的争辩仍在继续。美国还宣布从2006年起十年内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税收激励共864亿美元。在2003年我国的全社会科技投入中,政府占30%,企业占70%,同期美国是政府占315%,企业占63%,看来在科技投入上我国企业的主体位置更突出。但我国目前处在工业化中期,如果回溯到美国工业化中期的20世纪60年代,全社会科研经费中政府投入与企业投入之比是6535,70年代是5543(我国2006年是4258)。在2000年美国政府的科技经费中还有33%投向企业,而我国是10%;在企业的科技费用中来自财政的比例,美国是12%,而中国是46%。显然无论从WTO的规则还是与发达国家的比较上看,我国政府科技经费对企业创新的支持远未到位。

除了通过财政对企业研发的支持外,政府在资源和市场配置上还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不经过市场就不可能完成技术创新过程,我国广大的市场应该成为我国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战略资源,我们要像珍惜自然资源一样重视和用好市场资源。我们曾寄希望于市场换技术,但事与愿违,市场换不来国外的技术,将市场拱手让人却使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失去成长的土壤。时至今日,我国仍有一些垄断市场的部门或集团对国产设备特别是创新产品缺乏信心和热情,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掌握的市场资源向国外产品倾斜。有人认为一切由市场无形之手来选择,政府也无能为力。果真如此吗?很多国家都利用政府采购为本国企业产品提供市场,美国1933年出台《购买美国产品法》,其后又有《联邦采购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采购必须优先购买本国产品,只有当产品的国内最低报价比海外厂商高出一定比例时(大型企业高出6%,小型企业高出12%,国防类产品高出50%)才被视为可以豁免。2005年度美国联邦机构在采购上支出3140亿美元,本国产品占到89%。在我国的政府采购中,外国供应商几乎垄断了电梯、照明灯具、彩色胶卷、橡胶、轿车和IT产品等。如何从政府采购行为体现出政府对国内企业技术创新产品支持的表率作用,值得很好向美国等政府学习。

长期以来我国执行的进口整机免税而进口零部件上税的政策使进口设备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对国产设备更无保护可言。最近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除了税收政策外,利用标准设置技术壁垒是发达国家通常采用的办法。目前使用的第二代移动通信有GSM和CDMA两类标准,欧盟和美国分别是这两类标准的主要专利持有者,在GSM标准刚起草时,欧盟就要求其成员国的通信运营商签署协议并预留频率,保证欧盟使用GSM网络标准,阻挡了CDMA标准进入欧洲。美国在本国的CDMA系统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才允许GSM系统进入美国市场。我国曾经在2003年制定WAPI(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标准,由于该标准可能影响到生产PC用无线网卡芯片的美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利益,引起了上至总统的美国政要的关注,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美国全美亚洲研究所2006年6月发表了题为《标准就是力量?》的报告,以WAPI和TD—SCDMA等为例,报告称“有迹象表明,即使在中国政府内部,各部委、同一部委下属各不同部门也可能对推行特定标准的看法相去甚远”。“中国政府既想推行拥有中国自主技术的自主标准,又想在市场及中国国内各利益方面前扮演一个更为中立的仲裁者的角色。”所幸的是虽然晚了点,但我国政府还是出台了支持WAPI和TD—SCDMA发展的措施,这不仅对这两项标准,而且对我国的自主创新也是很大的鼓舞。

一些国家的政府很注意营造产学研用合作的环境,通过公共财政科技项目的申请条件和税收优惠等措施来引导。欧盟明确对产业进行技术转让是大学的一项使命,一些国家还通过立法明确要求科技界与企业合作,日本电信运营商NTT每年以约3%的销售收入投到研发,并按照政府要求以与日本国内的上游厂商合作研发设备为其使命,为这些设备生产厂商提供新产品试验环境,增强这些厂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政府主导作用的效果需要通过企业的主体作用才能体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也有赖于政府的引导,要使这几方面的作用协调发展,关键是建立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在这方面政府更是责无旁贷。(邬贺铨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

相 关 新 闻
· 马培华委员:切实发挥约束性指标的约束作用
· 陈清泰委员:以政府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 全国人大代表竺延风:中国汽车产业面临三大转型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