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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立法建议获成效 李主其认为代表履职要调研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3月11日上午10时,八名全国人大代表李主其、毛丰美、童海保、唐祖宣、杨绍军、傅勇林、王瑛、吴海鹰,就代表履职情况接受记者集体采访。[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人大代表李主其去年提了四个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问题:第一,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当务之急。第二,为义务教育“买单”是各级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第三,我们为老龄化做好充分准备了吗?第四,应尽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76条,主要意思是出了事故以后,不分青红皂白都说是开车者的责任。

李主其在履职期间,曾经就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城市交通和经济秩序等问题进行专门调研。他讲了自己感触最深的两个例子。一个是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在视察北京交管局指挥中心的时候,他们说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有很多方面,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解决交通管理软件建设,包括交通理念、交通制度制定和交通设施的现代化,其中提到道路标牌的设立。北京有一些道路标牌标得不够清楚。从长安街往东,到京通高速口,有两个路口向右转,怎么转到东四环向北,标牌标得不清楚,如果第一个口就转,就转到南四环了,差不多要走十多里的路才能转回来。他就建议,第二个路口标志机场高速,但是人家不知道机场高速就是往东四环走。后来交管局给我打电话,说我们连夜给标过来了。大家都觉得走到那儿方便了。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还是相当重视的。

李主其说,还有一个,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我们国家专门资助基础研究的唯一机构,小平同志1986年亲自批准建立的,是用国家财政的钱来资助的。这个机构是很重要的,因为基础研究的成果是科技研究的基础。这个机构一方面很重要,另一方面,在管理上是有问题的,特别是行政财务管理上。

前年那里曾经发生了一件2.2亿贪污挪用案。这个案子固然是作案人本身的问题,但如果没有作案的环境,他也不会得逞。所以这里存在问题。总的来看,就是我们缺少一部法律来规范这个机构的行为。在美国等其他国家是有立法的,我们国家用过去计划经济的立法来规范是对不上号的,政府没有一个明确的职能来解决这个问题。

2003年,李主其领衔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制定国家自然科学法,北京团30多位代表也非常关注这个事情,大家都签名了。令人欣慰的是,全国人大主席团很快把它列入教科文卫立法计划,教科文卫委员会要求国务院先制定有关条例,在条例实施成熟的时候再进入立法。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通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这是立法上的一大进步,对于我们国家基础研究事业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仅是反对腐败,对于更有力地利用国家基金资助科学家进行基础研究,以及为经济、国防各方面事业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都是非常重要的。

李主其认为,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要提好议案建议,要做到“三要”:第一,要有高度责任心,要履行代表的职责。第二,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第三,要善于思考。代表不仅仅是发现问题,还应该给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这个思路应该是可行的、可操作的。好高骛远不行,提得不对头,也没有办法来落实。(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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