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 播报 | 要闻 | 高层 | 新闻发布会 | 文件 | 建言 | 提案议案 | 特刊 | 观察 | 访谈·评论 | 论坛·博客
您的位置: 首页>>2007两会
何志尧:建立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一卡通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还明确指出,农民工已经成为了中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也应该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福祉。

社会养老保险是为全体劳动者而不只是部分劳动者谋福利的制度,如何使这项制度尽可能地照顾到每一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目前,我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一,单位瞒报、少报职工缴费基数。有的单位为了达到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目的,瞒报职工人数和工资基数而少参保、少缴费。其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就业人员缺乏统一的社会保障,他们的参保率低。广东省抽样调查显示,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仅36%。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是劳动者个人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认为养老保险太遥远,解决不了目前经济上困难的问题,行动上缴纳养老保险不连续、不统一,有几年缴了,有几年又没有缴,或者此地工作时缴了,彼地工作时又没有缴。

二是缴费单位认识不足,单位一方面认为给员工缴保费在人、财方面都增加了经营成本;另一方面非本地员工在退保的时候,单位所缴纳的部分员工带不走,企业又得不到退还,本来是依法为员工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却充入当地社保基金,并没有真正为员工谋福利,因而不愿意参保。

三是保险制度不完善。对于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员工到想领取的时候领不到,并且在某地缴纳的保费不能跨地区领取,参保只是为当地社会保险基金增加收入;另外,退保手续复杂,等待时间漫长,个人不去办手续,这笔钱就沉淀成为了当地社会保险基金;最后是保险系统内缺乏全国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收付系统和交流平台,职工离职不办退保的部分沉淀为社保的基金收入;职工大部分是年轻人,一般情况下干上几年就要回老家结婚修房,但是,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退保只能按一定比例提取职工自己缴纳的部分,自己缴纳的另外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保费又成为社保基金收入;职工去向不明无法支付的部分同样成为社保基金收入。形成落后地区的年轻人和技术人员到发达地区务工,贡献了青春和才智,仅仅挣了工资,却把育小养老的责任留给了故乡,把务工造成的伤病残和自己的养老问题留给了故乡,自己在务工中挣得的养老费,被务工当地的社保部门政策性地“盘剥”了。

问题的核心是:个人和企业缴纳的保费不能跟随员工转移,特别是省与省之间的跨区域转移。

四是社会养老保险费管理使用缺乏相应的审计、监督机制,不透明、公开,与大家参保养老的初衷大相径庭,因而有的单位和个人不敢参保。

鉴于此,我认为:

1.加强宣传。社会养老保险是落实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对劳动者老有所依的法律扶持和保证,具有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和谐与家庭和睦的重要作用。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经济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的重要措施。

2.完善管理。把社会养老保险金全部作为国库专项保管资金,仅供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凭密码在自己的账户上支取,所有赢利和亏损都由国库承担。由国家审计部门对该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实施专项审计并向全国人大报告,对支取该项资金从事其他事项的社会保险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罚。

3.建立全国社会养老保险一卡通制度。由国家投资建立全国县级(含县级)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收缴和支付平台,像银行一样,在此地把钱存在自己的账户上,凭着自己独一无二的账户和密码,到了能够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就在全国各地的县级社会保险部门都可以按月足额领取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金。

目的是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的保费一旦缴纳就随人流动,终身拥有,全国通用。(何志尧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