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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低保惠及2241万人 低保标准提高13.6元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3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3月1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到去年末,我国城市低保对象已达到2241万人,平均低保标准达到169.6元/每月,比上年提高13.6元,实际补助水平达到82.9元/每月,比上年增加10.6元。去年,中央政府为城市低保投入资金136亿元,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城市低保资金86.1亿元。总体上说,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已经达到应保尽保,基本做到分类施保,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李立国说,民政部在实施城市低保制度上,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应对临时性的物价波动,采取临时提高补助水平和相对提高补助水平的措施,保证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是注重推行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和因其他情况加剧了困难程度的家庭,按照低保标准全额给予补助和比补助标准略高一定百分比的金额给予救助,适应了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三是将低保制度与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相结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政府保障和社会援助,并且同促进就业政策相衔接,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促进就业。(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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