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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旺:2007年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3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3月13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国网进行全程现场直播。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指出,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2007年的检察工作。他认为,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贾春旺说,宽严相济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政策,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更具有现实意义。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检察机关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各项工作中,都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使执法办案活动既有利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嫌犯罪人员,可从宽的依法从宽,能挽救的尽量挽救,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配合家长、学校加强帮教。积极推行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机制,实行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完善业务工作考评体系。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把握好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保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正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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