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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10种广告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名单
中国网 | 时间: 2008-02-19 | 文章来源: 国家药监局网站

国家药监管局18公布了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的4种医疗器械产品和6种保健食品名单。

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汇总,公布了成都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邦比牌通气鼻贴”、北京同心众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清肺仪”、哈尔滨奥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博脑复康治疗仪(脑复康增效器、健脑仪)、秦皇岛宝康创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静脉炎贴”等4种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器械产品。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频次高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汇总,公布了“中科牌灵芝孢子油软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642号)、“奇滋宝菌丝胶囊”(卫食健字〔2000〕第0502号,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蝠活素”)、“天天清大茶”(卫食健字〔2002〕第0773号)、“富硒灵芝宝”(卫食健字〔1999〕第0282号)、“阿波罗牌维生力口服液”(卫食健字〔1997〕第0212号)、“绿谷灵芝宝粉剂”(卫食健字〔1998〕382号)等6种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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