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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初审食品安全法(草案) 严惩违法行为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04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

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

(中国网 赵娜/摄)

3月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由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姜恩柱在会上介绍说,中国全国人大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也正在加强立法工作。2007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审。《食品安全法(草案)》着重在以下六个方面对食品安全问题作出规定:

一是建立以责任制为基础,分工明晰、责任明确、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二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

三是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食品安全信息予以统一公布。

六是明确食品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姜恩柱强调,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愿与各国政府一道,分享食品安全信息,特别是建立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协作机制,共同提高应对能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透明度和权威性,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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