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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樊锦诗:传统文化遗产需立法保护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08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猎归

猎归

作者 :段文杰;冯仲年;霍熙亮
创作年代 :1960年
规格 :120×120cm

点图进入〉〉艺术中国专题:古韵新风——敦煌研究院美术研究所创作展 

近日,中国美术馆吸引了大量的参观者。由敦煌研究院主办的“盛世和光-敦煌艺术大展”正在这里举办。有媒体报道称,由于该展自开幕以来参观者不断攀升,馆方不得不开始控制参观人数,每天不超过万人。敦煌艺术展的火爆,充分体现了传统文化艺术的魅力。

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说:“优秀的传统文化永远不会过时,她的魅力也是永远的,正因为这样,我们要好好保护她。”樊锦诗表示,对于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立法,有了大法还需要专项法规。“甘肃省颁布的保护敦煌莫高窟的法规,颁布实施已经五年了,这对于莫高窟的保护非常重要。”樊锦诗认为,大的历史名城、重要的自然景观、大宗的民间文学等等,都应该立法保护。樊锦诗提出,对于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做的事很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所以要制定规划。“根据各自的特点,有了专项法规,有了规划,就要落实。”

1944年2月,敦煌研究院的前身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成立,开始了敦煌石窟的清理、调查、保护、临摹等工作。1950年改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确立了“保护、研究、弘扬”的六字方针,实施了石窟大规模的维修保护,开展了石窟资料的全面调查、石窟艺术、考古、佛教内容的研究。1984年,敦煌文物研究所扩建为敦煌研究院。1998年4月始,樊锦诗任院长至今。樊锦诗称,对于传统文化遗产,保护第一,抢救为主,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人们离不开精神文化需求,人们有享受文化的权利,我们应该做好工作,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的需求。”樊锦诗坦言,优秀的传统文化,应该去弘扬她,传播她。

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播,樊锦诗表示,对于敦煌来说,首先是吸引人们来,第二是要“走出敦煌”。樊锦诗介绍说,我们已经办了近60场的敦煌艺术展览,所有展出的都是一比一的临摹作品,并且展览的规模很大,受到了参观者的好评。樊锦诗透露,随着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利用数字多媒体技术人们就可以跟随高清数字图像进行洞窟内的实景漫游,也可通过主题电影深入了解敦煌的历史、地理、佛教文化和石窟艺术,这为敦煌的传播提供了新的途径。(中国网 王焘/文 艺术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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