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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3万多社工获培训 6月进行首次社工考试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0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9日上午10时举行记者招待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田成平部长、孙宝树副部长和民政部李学举部长、李立国常务副部长,就“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

中国网 赵娜 摄影

记者招待会上,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指出,有关部门将我国社会工作的需求、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分布情况、发展社会工作需要的条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对全国的政策性指导意见。

他介绍说,在我国高等院校恢复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近20年的基础上,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社会工作制度应运而生。2006年7月,人事部和民政部联合印发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社会工作者考核实施办法》,标志着以助人、自助为宗旨的社会工作制度在我国开始正式建立。到现在,一年半多的时间里,民政部会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有关部门在部分县、区和市以及民政管理的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进行了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并且从国家层面到地方各地开展了社会工作的大规模培训,已经培训三万多人次。

全国首次社会工作人才考试今年2月份已经发出通知,将于今年6月27日和28日进行首次社工考试。现在已经完成了编写考试大纲和指导教材,以及进行考试命题等准备工作。

他表示,“考试通知”公开发表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引起了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并有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经历的各方面人才的广泛响应。通过首次考试,我国建立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将迈出关键的第一步。

    他特别指出,在我国社工制度的建设中,深圳市起了创新和带头示范的作用。2006年12月,民政部在深圳市召开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座谈会。会议之后,深圳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深圳是特区城市,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上也要走在改革开放的前列。所以,去年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深圳市委市政府率先制定了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并对社工的岗位分布、工作原则、服务方式、薪酬待遇等相关问题颁布了七个政策性文件,系统地、配套性地建立了地方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制度,这在全国是率先形成的,因而是起带头作用的。

    李立国表示,深圳的社工队伍建设建立在适合我国国情、并同国际先进经验接轨的高起点上,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民间组织运作、聘请香港督导的起点方式。这个起点是高的,是有创新意义的。深圳的做法已经引起了其他地方的关注,将为在我国普遍建立社工制度设立一个良好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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