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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制度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城市已实现应保尽保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0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答记者问

(中国网 赵娜/摄影)

3月9日上午,全国人大就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举行记者招待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副部长孙宝树和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常务副部长李立国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现场直播!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这方面的最新进展如何?这个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还有哪些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下一步的举措是什么?针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说:“我首先可以阐明这样一个观点,古今中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都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所以,政府和社会对这部分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李学举指出,温总理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宣布,我国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这是一个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紧急救济制度、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制度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救助制度。

李学举随后回顾了这五年来一些重点制度的进展情况,他说,社会救助体系有了制度保证。目前已经建立了九项制度,这九项制度是城乡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应急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济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和司法援助制度。

谈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时,李学举说:“现在在城市,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困难群众,都已经实现了应保尽保,在农村已经实现了困难群众的制度性保障。五保供养是实现了制度性的转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从无到有。所以,这九项制度已经成为解决困难群众的一种长效机制。”(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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