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为童建明回答网友问题。(新华网 张泳摄)
新华网消息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部分内容:
主持人:刚才您在介绍情况当中,我注意到您提到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这几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当中这两个词出现的频率比较高,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强调呢?
童建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是这几年检察工作以及检察机关的文件中出现频率非常高的两个词汇。这个主题和总体要求也是贯穿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一条红线。
检察工作的主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3年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论断,以及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的规定,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确定的。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这个主题,符合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望,符合我国宪政制度对检察职能的定位,它揭示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内涵和本质属性,揭示了检察工作与大局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本届检察工作最重要的理论创新成果。这个主题确定后,得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赞同和支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6年党中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对检察工作主题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检察系统,这个主题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经过2003、2004持续两年的主题教育,主题成为统一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的重要武器,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在总结检察工作多年来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提出来的。加大工作力度与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加大工作力度是贯彻检察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又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保证。这个总体要求,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也深刻反映了我们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在进一步深化。根据这个总体要求,几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指导上,强调要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推动检察工作实现了健康协调发展。有一组数字可以集中反映贯彻总体要求的成效。就是职务犯罪这五年的有罪判决数比前五年上升30.7%,2007年有罪判决数与立案数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个百分点。有罪判决数,是检察机关经过立案侦查、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的数量,这个数字,对于查办职务犯罪来讲,既是检验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体现办案力度的一个重要标准。五年来这两个数字的变化,突出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的力度和办案质量。
因此,可以这样说,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提出及其实践,推动检察工作走上了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轨道,也使检察工作的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