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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除办公厅外组成部门一览(名单)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1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中国人民银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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