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2008两会>>解读文件
最高法为避免因司法解释引发争议采取有效措施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11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3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部分内容:

主持人:最高院频发司法解释在法学界也有一些争议,最高院如何看待这些争议?

倪寿明: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有权制定司法解释,这是法律赋予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权力。司法解释在保证法律准确执行,统一司法标准,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我们也注意到社会上,特别是一些法律界的专家,对我院制定的一些司法解释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出现这些争议和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也说明大家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重视和关心。

最高法院为避免因司法解释引发大的争议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一是不断完善司法解释制定规则,起草司法解释时要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以确保司法解释的质量。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或者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还要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特别是向立法机关征求意见。三是加强司法解释的备案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司法解释出台后还可依一定程序对司法解释进行审查。

[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网 友 留 言:
匿名昵 称
请 注 意: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