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社会肌体的活力细胞,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科技进步的推进器。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密切关联着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发展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围绕企业社会责任话题,阐述三个观点:
一、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人和社会及环境共同受益、和谐发展的平衡意识与理智行为。中国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当广泛涉及到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践和追求“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建设者精神,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等诸多方面。
科学的企业发展观应该涵括:人与企业和谐发展;靠劳动参与分配者与靠资本参与分配者共同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产品竞争力同步发展;企业环境保护能力与生产发展能力统筹发展;企业社会贡献力与经济实力相互促进发展。
科学的企业发展观要求企业改变就生产论生产,就经济论经济的思维模式,树立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观念。一方面,要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影响社会、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另一方面,要通过良好的社会信誉、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更好更快地发展。
和谐的企业发展观要求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企业员工是企业人群的大多数,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企业要关爱员工,要致力于促进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发展依靠员工,发展成果由员工共享。要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工资报酬、休假、健康安全、保险待遇、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和谐企业劳动关系。
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高效途径
企业是市场主体,伴随市场竞争产生;企业是社会成员,伴随社会进步发展。企业是否能够在激烈的经济实力竞争和社会形象竞争中不断提升竞争力,是快速发展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企业竞争力既来自产品竞争力,同时也来自社会影响力。产品竞争力提升依赖的是企业生产力,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则是提升企业社会影响力的高效途径。可以说,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来促进企业竞争力提升是继资本价值利用规律、组织形式股份制规律、管理人员专业化规律、国际市场一体化规律之后,新出现的又一个企业发展规律,即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规律。企业社会责任价值规律作用于资本价值规律、管理价值规律和市场价值规律,丰富并发展了当今企业发展规律体系,并呈现为一种新的当代社会经济现象。
一些企业通过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初步实践,感悟到了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密切联系。更多的企业开始或已经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价值既有付出价值,更有收益价值。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和谐企业逐利活动与社会相关人利益及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有利于和谐企业与当地政府、所在社区的唇齿关系;有利于和谐企业团队,改善人力资源管理;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产品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获得优质的经济社会资源,开辟与发展新的经营生产领域;有利于企业赢得客户,赢得社会公信,赢得经济社会双重利益,赢得持续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总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效途径。
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环境和谐相处的连接链条
企业是经济目标的实现者,也应该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人。企业是环境影响者,应该使其正面影响最大化、负面影响最小化。科学的企业发展观应该是企业与环境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只顾企业自身利益,不顾环境利益的企业不为社会所接受,终究要遭淘汰。只有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才能使企业经济效益、竞争力、影响力同步提高,才能使企业发展速度,效益和后劲同步增长。一些企业通过发展环保经济,实施清洁生产,预防污染,保护生态,通过主动履行企业环境责任来优化企业形象,赢得发展机遇。一些企业通过开展“自然之友”和“美境行动”,打出“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品牌,获得了保护环境、优化企业形象和经济高效发展的多重功效。
我国是一个人口密度较大、人均资源紧缺的国家,也是一个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的国家。切实保护环境,和谐企业与人和环境的关系,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企业应该把保护环境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付诸行动,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责任,不断优化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做到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健康生产,为缓解我国人、资源和环境压力,落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尽到责任,贡献力量。
围绕树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提出四点建议:
一、建议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企业树立社会责任观念。引导企业强化团队责任,构建和谐企业,对员工负责;强化经济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股东负责;强化社会责任,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负责;强化环境责任,对生态和未来负责。
二、建议“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规范企业环境责任行为
2007年12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工作已经启动。建议进一步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强化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的约束机制和保障机制,化解环境污染责任赔偿风险,坚持预防为主、防保结合的方针,保障救治生命、理赔财产、恢复环境三大“绿色保险”原则通过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文环境建设,优化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社会责任的要义之一就是要弘扬重商、亲商文化。倡导便商、扶商行为,倡导“致富思源”、“投身光彩事业”、“关心弱势群体”、“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先富者为共同富裕带头做贡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建议进一步引导激励民营企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需要汇聚企业公民的智慧和力量。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上山、下乡、回归途径参与新农村建设。一是上山:发展山区经济,开发山区资源,改变山区面貌,帮助山民脱贫致富;二是下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涉农企业,发展涉农产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组织分散农户参与社会化大生产,围绕农副产品的规模生产、系列加工、产品变形、集约经营、价值增值动脑筋、想办法、下功夫、求实效;三是“回归”:引导民营企业家帮助支持家乡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希望的田野的召唤,也是企业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之一,在那里,天地广阔,大有作为。(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湖北省工商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