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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敬民:参加北京奥运会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1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2008年3月12日15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主题是“政协委员谈奥运”。刘敬民、崔大林、张景安、张艺谋、邓亚萍五位委员出席记者招待会并回答记者问题。中国网现场直播

在回答新加坡海峡时报记者提出的北京市如何应对奥运期间外国人权组织游行示威的问题时,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刘敬民表示,组织奥运会是为了更好地发扬奥林匹克精神,我们不希望更多的政治干预体育。我们不希望让全世界运动员的盛会变成一个和体育精神相违背的一个政治表演。

至于游行,刘敬民说,到北京参加奥运会的,不管是境内,还是境外的人士都要遵守有关的法规。他们首先要向北京市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国的法律,做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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