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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能在集体组织外流通 国土部将提办法
中国网 | 时间: 2008-03-1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3月17日上午10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等有关负责人在人大新闻中心就“住房保障”情况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摄影:中国网 赵娜)

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性质的土地上建的住宅。那么作为集体土地上建的住宅,本应是在农民的宅基地,作为给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成员在本集体组织土地上建的房子。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发生了一些在集体土地上、在农民的宅基地上建造一些不给宅基地主人和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人来租住的现象。

齐骥表示,首先,国家的土地法、国家政策是明确的,农民的宅基地是在集体组织上无偿划给农民建自己用房的,那么这个房子是不能够在集体组织以外进行流通的。现在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国土资源部的部长讲得很好,他们会继续地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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