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
吴邦国宣布,现在进行第六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作了个别文字修改,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宣读: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审议了贾春旺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经表决,赞成2270票,反对514票,弃权142票。
吴邦国宣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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