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讲话;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讲话。中国网实时报道。
大会主持人吴邦国宣布,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审议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作了个别文字修改,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宣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扬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吴邦国宣布:现在对这个决议草案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随后,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赞成2287票,反对521票,弃权120票。
吴邦国宣布: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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