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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牌督办环境案件
环保总局与监察部公布2006年首批挂牌督办案件。
1.新闻
人民网北京2006年2月27日讯为配合《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发布实施,今天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5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9起环境案件和第二批挂牌督办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有关情况的查处结果,并同时公布了2006年作为两部门联合督办的4起案件。
环保总局、监察部公布了2006年第一批4起挂牌督办案件,分别是山西省忻州市所辖区县出台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土规定”问题;贵州、湖南、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的锰污染问题;甘肃省榆中县百美纸业环境污染问题;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2.挂牌督办案件
2006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四起。
(1)山西省忻州市所辖区县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问题
基本情况:忻州市所辖14个区县,除忻府区外,其他13个县、市、区政府在近年来均出台过“土政策、土规定”,繁峙、代县、河曲、保德、偏关等县成立了收费管理局进行集中收费,不准环保部门依法征收企业排污费,致使排污费征收数与环保部门核定数不符,有的重点保护企业排污费分文未缴。五寨县等部分县政府出台文件对重点企业实行“封闭保护管理”,现场执法检查必须经过县政府负责人和收费局的批准。山西省环保局和相关部门多次对忻州市所辖区县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现象进行纠正,但效果甚微。
联查联办要求:2006年3月底前,对山西忻州市所辖区县出台的涉及环境保护问题的规定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进行彻底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予以纠正,对工作不力或顶着不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贵州、湖南、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锰污染问题
基本情况:胡锦涛总书记和曾培炎副总理2005年8月两次对贵州、湖南、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锰污染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务见成效。但目前仍有个别地区未按政府承诺和《湖南、贵州、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锰污染整治方案》的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局部区域出现污染反弹。
联查联办要求:2006年3月底前,完成当地政府承诺的整治方案要求。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甘肃省榆中县百美纸业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基本情况:榆中县百美纸业公司在治污设施没有建成的情况下,以试生产的名义长期违法生产,因违法排污问题得不到解决,造成当地村民与企业发生冲突,影响社会稳定。榆中县政府于2004年7月按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对其实施了停产治理,并收缴了企业营业执照,但该企业又从2004年11月到2005年组织生产。在此期间,有关部门一直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还于2005年3月经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批准,由县工商局向该企业发还了营业执照,重新确认其合法性。
联查联办要求:2006年3月底前,追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未经验收前,该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4)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违法排污问题
基本情况:海林雪原酒业公司在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扩建酒精生产项目,没有配套治污设施。酒精生产过程中高浓度污水直排海浪河(牡丹江的一条支流)。海林市环保局于2005年12月提请海林市政府责令该公司停产,但市政府未下达停产决定。导致海林雪原酒业公司长期违法排污,是2006年2月19日牡丹江水栉霉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另有海林雪源啤酒有限公司和海林市食品公司等企业污水超标排放。
联查联办要求:海林雪原酒业公司等三家企业必须依法实施停产,经省市环境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立即对基层政府出台的投资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发现限制执法的错误做法立即纠正,并追究责任。
2006年9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06第二批挂牌督办案件四起第二批六起挂牌督办案件包括:吉林省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牤牛河案;黑龙江省哈尔滨气化厂违法超标排污案;河南省新安县违法出台“土政策”案;浙江省金华市委市政府出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案;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州区域环境污染案;河北省廊坊市金茂纸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这6起案件共涉及6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流域、1个工业园区和25家环境违法企业;涉及政府违规出台“土政策”、干预环保执法的案件3起;无治污设施,直排或利用渗坑排放的企业12家;涉及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企业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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