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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2006年,在各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方面,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变更、驻地迁移及更名事项;组织开展了11条省界线、1500余条县界线的联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难点排查机制,及时调处了界线纠纷;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和要求稳步实施,地名设标工作继续推进,地名信息化服务不断拓展;继续推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深化了对涉台婚姻、边民通婚等新问题的研究,加强了对婚介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殡葬改革有新的进展,殡仪服务有新的提高。
(一) 区划地名
2006年,民政部门区划边界地名管理工作稳步开展。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变更、更名及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开展了11条省界线、1500余条县界线的联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调处了界线纠纷。地名信息化服务不断拓展。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完善,在以下方面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增设更多的城市来吸纳农村转移人口,充当城市化的载体;通过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行政区划,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实现城乡可持续协调发展;通过撤并乡镇,加强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的发展步伐;通过调整扩大建制村规模来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推动城市化的进程。
2006年底全国乡镇总数为34675个,比上年减少798个,其中:镇19369个,比上年减少153个;乡15306个(含民族乡1089个),比上年减少645个。乡镇撤并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推进了城市化进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06年底共有街道办事处6355个,比上年增加203个。
1、开展平安边界建设
2006年,民政部门继续依法加强界线管理。加强界线联合检查,健全纠纷应急处理机制、界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难点排查机制,促进多方合作,努力建设平安和谐的边界。
——平安边界与社会稳定。依法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是党和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各级行政区域边界地区曾经存在大量争议和纠纷,部分地区矛盾激化,事态扩大,群体械斗、死伤人命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引发边界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因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不一致引发的纠纷。另一种是指边界地区资源管理使用范围不明确引发的纠纷。目前边界纠纷与勘界前相比,呈大幅下降的趋势。以省界为例,每年发生在边界上的纠纷,从100多起下降到目前的10起左右。
另外,边界纠纷激烈程度也有所下降。但是,如果不加以重视,边界纠纷还会有增多的趋势。边界纠纷发生后对边界地区自然资源不仅难以科学规划、合理开发,而且往往遭到掠夺性的开采,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激化边界地区群众间的矛盾,造成边界地区的不稳定。因此,要加强边界管理。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办转发12部门的《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不一致引发的纠纷,由民政部门处理。资源管理使用范围不明确由有关资源主管部门处理。从表层上看,界线管理管的是一条肉眼看不见的线和数量有限的界桩及标志物,但实际上涉及到整个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以往发生的纠纷事实显示,在界线两侧3至5公里范围内最容易发生纠纷,有的甚至扩展到更大范围。全面勘界时,界线调绘范围要求至少要延伸到界线两侧5公里的范围。我国共有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约48万公里,按此计算,界线管理的范围涉及超过280万平方公里的地区。
因此,做好界线管理工作,至少直接关系到我国30%国土面积的稳定问题。只有加强边界管理,才能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边界纠纷问题,实现边界地区的稳定;如果放松边界管理工作,界线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被破坏了,不但国家花费巨大人财物力已经取得的勘界成果会付之东流,新的边界纠纷问题也会接踵而至,边界地区的稳定也会遭到破坏。目前,一些地方的同志对界线管理工作还重视不够,存在“重勘界,轻管理”现象;界线管理的人员和经费没有全部落到实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界线管理工作不完全适应实践的要求,个别地方原有纠纷问题尚未根本解决,部分地方新的矛盾和纠纷仍时有发生,破坏了勘界成果,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无论是实现小康目标,还是构建和谐社会,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而界线附近的稳定已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安边界的实践启发。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努力推进平安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边界地区和谐稳定。特别是,徐州、济宁两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讲政治、顾大局,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探索建立互信互访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化解微山湖地区边界纠纷,共建和谐友好边界,使这一地区实现了由“乱”到“治”的根本性转变,得到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2006年5月,中央维稳办、综治办专门召开现场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山东济宁江苏徐州共同做好省际边界微山湖地区维护稳定工作的经验,为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提供了典范。苏鲁微山湖地区的纠纷问题是我国最大的省界纠纷,双方通过共同努力,把一个昔日冤冤相报的微山湖地区变成了连接两省友谊的纽带,这充分证明,只要当地党政领导干部重视,措施得力,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纠纷。
解决边界纠纷问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事实上,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没有边界的平安是实现不了的,而实现边界平安,仅靠一方的努力是不可能的,双方必须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苏鲁处理微山湖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在处理边界双方关系上,必须要与邻为善、与邻为伴,不能以邻为壑。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搞好边界管理工作,就一定能够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开创平安边界建设新局面。
——平安边界的制度完善。
尽管苏鲁微山湖目前已经出现了稳定和谐的局面,但双方的行政区域界线尚未勘定。除此之外,另有蒙吉、蒙甘2条省界部分行政区域界线也未勘定,且经常发生纠纷问题。实践证明,全面勘界,依法管界,使边界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可、一致维护、共同遵守法定界线,是建设平安和谐边界的根本保证。为了从根本铲除引发边界纠纷的隐患,实现这些地区的长久稳定和繁荣,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在条件成熟时彻底勘定这些地区的行政区域界线,明确勘界自然资源的管理使用范围和方式,将界线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只有这样,才能不因当地领导人的变更和认识的升降而影响边界地区的稳定,才能实现边界地区的长治久安。
在行政区域界线未勘定前,有关双方各级党委、政府将继续完善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各种机制和责任制,切实做好边界地区的稳定工作,为将来的界线勘定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特别是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因行政区划变更引起行政区域界线发生变化的情况不断出现。为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8月,民政部发出“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民函〔2006〕258号)。《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将勘界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工作。
《通知》要求:因行政区划变更引起行政区域界线位置、走向、级别、名称发生变化或新出现行政区域界线的,以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文件为依据,在行政区划变更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行政区划变更批准后,有关各方要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勘界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行政区域界线发生变化的,由民政部组织勘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行政区域界线发生变化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勘定。
●福建省界线管理工作的探索实践
2006年,福建省各级民政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构建平安和谐边界为目标,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规范管理,努力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各项任务。福建省界线管理工作的探索实践主要包括:
——界线管理措施逐步加强,界线联检工作顺利完成。福建省民政部门针对界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界线管理工作力度。开展界线管理立法调研工作,并向设区市民政局征求意见,起草了《福建省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草案初稿)。福州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界桩补设协调会,对受损和移位界桩的恢复工作进行安排;厦门市开展了界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建立了村、镇(街)、区、市四级界线界桩管护体制,并落实了管护经费;漳州市民政局制定了县级界线、界桩及其方位物的管理责任方案;福州、泉州两市推行边界管理工作责任制,采取了界桩就近管理的做法;泉州市敦促晋江市尽快解决乡级勘界遗留问题。在省级界线管理方面,福建省民政厅先后抽查了浙闽线3颗界桩、闽赣线1颗界桩、闽粤线1颗界桩的维护管理情况,界线附近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对相关的界桩及其方位物进行了维护、检查。在县级界线联检方面,涉及47条界线的地方,大多数在上半年就启动了工作。2006年,各地在联检中发现被毁坏和移位的界桩达45颗,基本已经补设恢复。在当年自然灾害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各级民政部门克服重重困难,做到救灾重建与界线管理两手抓,全省除1条其它46条界线联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至此,福建省第一轮县级界线联检工作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边界纠纷处理稳妥,边界状况稳定和谐。
福州与宁德“东止点”段边界争议问题,是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毗邻两市县(区)党政领导都十分关注的问题。2006年4月,省民政厅再次组织召开福州、宁德毗邻双方市县两级政府联席会议,对“东止点”段边界争议问题进行重新协商协调。由于双方仍然各执已见,难以达成共识,协商协调未取得较好效果。为了不影响双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影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区域经济发展,省民政厅提出“三不”处置原则,即在边界争议解决之前,双方应维持现状,不得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不得扩大新的生产经营范围,不得进行单方行政行为。现在,“东止点”段边界矛盾趋于缓和,边界争议有待进一步协商协调。各设区市民政局也稳妥处理或协助处理了十多起福建省内边界纠纷事件。福州市民政局协调解决了闽清与古田边界上因新源电站修建拦水坝引发地界纠纷;泉州市民政局积极处理泉港与惠安、晋江与石狮边界线上纠纷;龙岩市勘界办积极协助林业部门调处了漳平与南靖、漳平与新罗边界线上的林权纠纷;宁德市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调解了福安与寿宁边界线上茶园插花地纠纷问题、福鼎与霞浦边界线上杨家溪旅游资源纠纷问题;三明市勘界办协助国土、林业部门解决了宁化与清流边界线上的“行洛坑”段资源权属争议。在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各级边界地区继续保持着稳定和谐局面,连续6年未出现因界线纠纷引发群体性械斗和到省政府上访的事件。
——界线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档案管理利用取得新进展。
界线信息化建设是福建省界线管理工作的一个亮点,同时也被列为“数字福建”重点建设项目。省勘界地名中心在原有“县级界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于年初正式启动了“福建省勘界基础数据库系统”项目建设。该项目的省、县级勘界数据库改造工作和勘界共享服务系统平台开发已按计划完成,主要软、硬件设施也基本到位,10月份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并进入试运行。各设区市收集报送的勘界和界线管理方面的照片资料,已录入勘界共享服务系统中,成为多媒体数据库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对界线信息化建设也很重视,厦门市已经建立了界线管理信息系统,福州、泉州正在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福建省按照勘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档案保管和提供服务工作。省民政厅已对省级勘界地名档案库房作了初步设计和预算安排。福州、泉州勘界办已将县、乡两级勘界成果资料装订成册,装入专用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厦门、福州、宁德等市民政局设有专门勘界档案室,并建立了勘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勘界档案利用方面,省民政厅为国土、林业、测绘、统计等部门提供了数字化界线图服务,还与省林业厅联合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做好界线资料利用工作。福州市为土地、林业、公安、安监、海域勘界等部门提供了勘界档案查询服务。厦门市为民族与宗教、建设、林业、环保、公安和森林防火等部门提供了界线数字化成果。龙岩市在做好日常边界群众界线咨询、查询的同时,还为林改及国土资源清查等工作提供服务。这些工作发挥了勘界成果档案的基础性作用,展示了民政公共服务工作的良好作风和形象。
福建省各级民政部门以“创建平安边界,推进和谐海西”活动为载体,努力抓好界线联检、边界纠纷调处、档案管理利用、界线信息化建设、界线管理立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为建立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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