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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慈善事业
2006年,民政部门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各地大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组织开展了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3万个(其中:慈善超市4632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城市的社会捐助网。2006年各级民政部门和慈善会接受社会捐赠资金83.1亿元,其中:各级慈善会共募捐资金40.1亿元,比上年增长38.8%;捐赠物资折款6.4亿元,接收捐赠衣被7123.6万件;其中:棉衣被1922.1万件。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3亿元,衣被2518.6万件;其中:棉衣被388万件,捐赠物资折款6778万元。使3259.1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其中,在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中,中央部门、单位和军队领导机关捐赠的资金总额达4769.9万元,衣被23万件,较好地支持了冬令期间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排工作。2006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实施《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坚持政府推动、民间实施、社会联动、形成合力的原则,健全组织、完善法规、加强宣传,大力支持和推动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理念日益普及,慈善组织不断发展,政府支持慈善、社会关注慈善、公众参与慈善的局面初步形成。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继续加强,广泛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通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力调动了社会资源,推进了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慈善事业面临的形势。
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深刻变革,伴随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也在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些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截止到2006年年底,我国城市还有2200多万低保线以下的群众,农村还有5700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根据2006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国现有残疾人口8296万,每年因各类灾害需要救济的群众还有7000到8000万,解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即需要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支持。因此,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十分必要和重要、迫切和有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在党的重要决议中明确提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提出了“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更加明确地要求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党中央、国务院已明确把推进慈善事业作为实现人民生活小康水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为新时期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慈善事业取得的进展。
一是慈善事业的法制建设正在开始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步伐加快,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在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政策,先后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了税收政策,重点推动捐赠款税前列支办法的制订。继续落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简化减免税程序,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二是社会慈善意识不断增强。各地积极开展了慈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慈善理念、慈善人物,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乡村、机关、企业和学校,培养和增强公众慈善意识。人们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也不断提高,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三是慈善表彰机制不断完善。各地组织开展了“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评比表彰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推动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以“中华慈善奖”为核心的表彰激励机制,以褒扬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在引导慈善捐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有关机构和社会各界推荐,根据“中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和社会公众投票评选意见,民政部关于授予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公告决定:授予李嘉诚先生“中华慈善奖终身荣誉奖”;授予陈辅唐、黄如论、阿布力孜•努来克三位个人,国家电网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中国三星、台湾佛教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五个机构,中华骨髓库、圆梦行动两个慈善项目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四是积极扶持各类慈善组织和机构。着力发展城乡各类慈善服务机构,重点培育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劝募能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健全覆盖了全国街道和社区的社会捐助接受站点,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积极培育了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为困难家庭和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广了“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精心打造有竞争力的慈善服务品牌。例如,各级慈善(协、总)会由2005年前的395个增加到700多个,全国各省基本都建立了省级慈善(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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