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发展社会福利
截止到2006年底,各地提高孤老供养标准,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星光计划”,各类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不断发展。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职工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相结合的新型孤儿救助制度,实施“明天计划”,不少孤残儿童得到了更周到的救助。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显著改善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生活福利服务。同时,着力引导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制定实施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社会捐赠和社会互助,近五年累计接受社会捐款180多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398亿元,资助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了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社会风尚的发扬。
2006年,在改善特殊群体福利待遇方面,除全面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的制度保障外,同时深入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有效推进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通过完善救助、社区康复、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政策,实现了孤儿救助从养教到关注全面健康发展的重大制度性转变,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使福利机构的2万多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得到了手术康复。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
(一)发展概貌
2006年,各地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的投入,辅以社会捐助和彩票公益金,不断改善社会福利、优抚机构条件。2006年,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救助管理站、精神病人福利院等福利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2006年底,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4.2万个;床位187.1万张,比上年增长14.2%;收养147万人,比上年增长18.9%。可提供食宿的社区服务中心500个,床位1.5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1万人。
老年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不断发展。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巩固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供养为补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2006年,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8097个,比上年增长0.7%,床位153.5万张,比上年增长16.8%,收养各类人员120.3万人,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城市老年福利机构6724个,床位39.9万张,收养老年人28.4万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31373个,床位113.6万张,收养老年人92万人;有效缓解了老年福利服务的供需矛盾。
在残疾人福利方面,开展了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努力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2006年全国共有福利企业30199个,比上年减少1012个;残疾职工55.9万人,比上年减少7.8万人;实现利润237.8亿元,比上年增长5.6%;年末固定资产1527.8亿元, 比上年增长14.9%。
儿童福利事业取得重大进展。会同财政部、发改委等14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2005年6月至2006年9月间共为10547名残疾孤儿实施了康复手术,支出部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2442.7万元。启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支出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社会福利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社会福利业主要是由民政部管理的福利机构组成。因此,根据2006年初步统计结果,社会福利业增加值为114.4亿元,与国家统计局推算的结果基本吻合。对此,国家统计局已确定在今后国民经济核算中直接采用民政部统计的增加值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