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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央政府一级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等共同负责。这些部门向国务院报告工作,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的具体结构和管理范围。
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基本特点是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为了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国务院于2004年9月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各个政府部门的责任,即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除了以上部门外,还有一些政府机构也参与食品检验和控制。如科技部负责食品安全科技工作;环保局参与产地环境、养殖场和食品加工流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测与控制工作等。
近年来,各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旨在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行动计划,取得了一定成效。200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在厦门等5个城市,开展了肉类、粮食、儿童食品等3个行业的食品安全信用建设试点,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立起中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卫生部系统的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不断加强和完善,县级以上卫生部门已经建立起了一支近四万人的食品卫生监督队伍。农业部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是围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而展开的。2001年4月,农业部启动了这一计划,并率先以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四个城市作为试点。2002年7月,该计划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2002年开始,农业部启动了“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饲料和畜产品违禁药物及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污染”等3个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控计划”。国家质检总局也将食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全系统每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70万批次,大力开展食品专项打假,并加强了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推行食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和卫生注册规范。根据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需要,科技部设立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专项研究项目。
(四)食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改革开放以后,食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的规章的发布和实施,将中国食品标准化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促进了食品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标准框架体系,有力地促进了中国食品行业的发展和食品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卫生、农业和质检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食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快速的进展。目前,一个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在中国已初步形成。与之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数量呈现突飞猛进的趋势。
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发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2619项。其中,国家标准1000项,行业标准1619项。
鉴于标准体系的重要性,从1999年开始,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350项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科技部门已经会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卫生、农业等部门开展中国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
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逐步接轨。多年来,在食品标准制定和修订过程中,中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采标率逐步提高。如罐头、啤酒、食用酒精、茶叶、味精、碳酸饮料、婴幼儿系列食品等产品标准,均已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外先进水平。
食品安全标准的国际化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1984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并同时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各有关部、委组成的食品法典协调小组。卫生部还设立了CAC专家组。从中央到地方,选派百余人次的专家出席各类CAC会议。受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委托,中国于2002年首次牵头起草了《减少树果中黄曲霉毒素污染技术规范(初稿)》,于2003年3月被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采纳。
(五)食品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基本构架已经形成
中国食品安全检测监测机构分布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多个政府部门。
卫生部门已经建立并正在逐步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测系统,包括食品污染物监测(以化学污染物为主)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以生物性污染和食物中毒为主)。
截至2003年底,农业部门已在全国建设了280个国家级和部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中心,并指导全国1/3的地市县建立了以快速检测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经过长期的努力,农业部门建立了从中央到地市县的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并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检测范围包括农业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等,满足从农业生产资料、农业产地环境到农产品生产及其消费全过程的监测。
质检总局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目前,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全国共建有2500多个食品、农产品检测技术机构;建立了28个涉及农产品、食品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两个国家级涉及食品检测分析的研究所;31个省(市、区)、5个计划单列市、381个地市、2000多个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建有农产品、食品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国建有163个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00多个食品检测实验室。近年来,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质检总局还专门建立了多个疯牛病检测实验室和26个转基因产品检测实验室。
商务部门的市场检测体系初步建立,全国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普遍配备了卫生质量检测设备和专职人员,开展检测的零售市场也在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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