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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创新
除了国家质检总局实行垂直管理以外,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部门基本上实行分级管理。因此,从地方来看,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中央是基本相同的。但是,出于加强对食品安全进行控制的目的,一些地方开始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创新。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市)都成立了由省级政府主管领导牵头、与食品监管有关的所有部门参加、办公机构常驻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机构),地方明显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这种创新对中国提高食品安全控制水平至关重要。一是在中国不乏地方经验上升为国家改革措施的例子;二是各地情况差异太大,在中央无法实行统一管理的情况下,地方于区域范围内在统一控制方面容易迈出更大的步伐。目前,以下几个地方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很有新意。
1上海:在统一监管方面已经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上海是一个以城市人口为主的大城市。为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防止食用农产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带来的危害,2001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5号令发布《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该《办法》提出了两条管理原则:一是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为导向,通过改善生产基地环境,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农用生产资料使用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推行安全卫生质量监督。二是应当以市场为引导,建立市场约束和行业自律机制,重点监控加工流通环节,完善各类市场内部安全卫生质量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经营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虽然上海市的管理体制主要侧重于食用农产品的管理,但其体制比较超前。具体的做法如下。
(1)设立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小组负责制定与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相关的政策,确定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事项,协调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执法工作,处理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其他重大事宜。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上海市金山区的做法更加超前,值得一提。2004年,金山区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区域范围内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统一领导。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对卫生、工商等执法监管的职能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整合和优化,旨在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目前,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金山办事处、海关、区技监局、区商旅委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分管负责人先后认可了目标责任书设定的相应责任。在新模式下,卫生、工商、农委、商旅委和技监局都必须将市场抽验计划汇总至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后者整合后再统一制定出区内的市场重点抽验计划,以避免重复抽验。同时,对现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检测能力进行重新调整,然后进行再分工。对于执法,委员会则采取联动方式,即将监管分为种植养殖、屠宰、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业和其他等环节,每个环节均设有一个主体执法部门,其他涉及部门联动。在新模式下,委员会除了纵向梳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外,还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等力量,“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对食品安全进行管理。各级政府必须对制售不安全食品的地下窝点长期密切监控,其工作成效于2004年起全部记入乡镇、街道干部的考核中。此外,相关部门必须将食品信息汇总至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形成共享机制。
(2)对相关部门进行明确分工
第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生产环节的工作,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和组织建设;种子、种畜、种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畜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的监督;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业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包括:家畜产品屠宰加工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水产品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第四,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
第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六,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状况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规划、土地、财政、交通、公安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市农委、市商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各司其职,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执法的协调和沟通,并在重点领域组织联合执法。
(3)完善支持体系
第一,标准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制定和实施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地方标准。
第二,技术推广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技术推广体系,为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三,检测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体系,完善政府对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测。扶持建立从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生产经营这一重要环节设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点。
第四,认证体系。建立安全卫生优质食用农产品认可体系,推介安全卫生优质的食用农产品。
第五,信息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为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提供信息服务。
(4)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
鼓励和支持相关的行业协会制定并推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行业规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服务,敦促会员依法从事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政府鼓励并扶持设立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为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服务、产品检测和标准化指导等各类服务。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海市的管理体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大大减少了部门之间责任不清和多头管理的问题,重点协调了农业、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之间的关系。②仍然采用分环节管理的办法,但对各环节进行了比较明晰的分工。③重视支持体系建设,尤其是将信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来,利于加强信息交流。④将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作用的发挥提上日程,对于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当然,上海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并非尽善尽美,多头管理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而且,作为一个食品输入城市,它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防止源头污染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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