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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间货币市场
1.概况
银行间市场正式设立于1996年1月。从那时开始,中国的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就分别形成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相互独立的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间市场的监管部门,直接负有管理市场职能的部门为1994年4月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单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银行间市场于1996年1月推出了信用拆借交易。根据规定,交易双方可在四个月范围内自行商定拆借期限。交易中心按1天、7天、14天、21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共八个品种计算和公布加权平均利率,形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CHIBOR)。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交易中,拆借双方全额直接清算,自担风险。成员双方根据成交通知单,按规定的日期全额办理资金清算。其资金划付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速度为T+0或T+1。
1997年6月,中心推出了包括现券买卖与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两部分构成的债券交易业务。2004年5月,银行间市场又推出了买断式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品种目前为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200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由原先的事前审批改为核准制,并且允许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所有银行间市场参与者投资于公司债券。可以预见,这一举措将极大地推动企业债券的发展。用于回购的债券,目前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质押式回购的期限为1天到1年,交易系统按1天、7天、14天、21天、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6个月、9个月、1年共十一个品种统计公布债券回购的成交量和成交价。封闭式回购的期限为1天到3个月,按照1天、7天、14天、21天、1个月、2个月和3个月等七个交易品种报告成交量和成交价。交易时间也是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债券托管结算和资金清算分别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进行。清算实行“见券付款”、“见款付券”和“券款对付”等三种方式,清算速度为T+0或T+1。
参与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主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农村信用联社和财务公司等有关金融机构,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从2002年4月起,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实行备案制,具有债券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基金管理、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均可加入市场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10月24日允许39家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为非金融机构法人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从此,非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委托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市场的交易。
目前,银行间货币市场的参与主体已经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和数量众多的非金融机构。在统计中,参与交易的金融机构被分为六类,即: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国有银行”),包括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其他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在内的“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其他机构”),包括各证券公司和基金在内的“证券及基金”(以下简称“证券基金”),“外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外资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
长期以来,票据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以真实贸易为背景的商业汇票,承兑方主要是银行。2003年4月,为对冲过快增长的外汇占款,人民银行正式推出了央行票据。2005年5月,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了短期融资券,其性质属于企业以自身信用为基础发行的本票,与国外的商业票据基本相同。商业汇票的贴现交易尚缺乏统一的交易平台。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心于2003年6月30日开通运行了以因特网为载体的旨在为票据市场提供报价交易、无纸发行、登记结算、托收清算、统计监管等五大服务功能的“中国票据”网(www.chinacp.com.cn)。其中的票据报价系统可以为市场提供商业汇票的转贴现报价、报价查询、商业票据回购报价及报价查询功能。凡具有经营票据业务资格的法人金融机构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均可使用“中国票据”网。
2.资金供求格局
整个金融体系的资金供求关系对银行间货币市场的交易量、利率以及各类交易主体的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就资金需求而言,在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信贷构成了最主要的资金需求渠道。就资金供给而言,主要影响因素有:第一,外汇占款,由于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密切关系,外汇储备的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外汇占款的变化是影响整个金融体系资金供给的重要因素;第二,存款尤其是居民储蓄存款是决定资金供给的主要因素。由于居民的储蓄存款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因此,国有银行往往成为市场中主要的资金供给者。除了资金供求的影响外,由于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支付利息,因此,超额准备金利率就构成了中国货币市场的真实“零利率”,显然,超额准备金利率的变动会对商业银行保留超额准备金的意愿产生影响,进而会影响到真个市场的资金供给和需求。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由于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日益加强,同时,也由于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在不断增强,信贷的增长速度长期慢于存款的增长速度,以至于银行业的存贷比(贷款与存款之比)不断下降。在从2002年开始的本轮经济景气周期中,尽管贷款的增速开始加快,但是,存贷比下降的态势依然没有改变。2005年的资金供求格局延续了以往的特点:在资金需求相对下降的同时,资金供给快速增加。不过,与2004年相比,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推动下,外汇占款增加导致资金供给增长速度加快;同时,由于银行信贷增长速度的进一步放缓,资金需求下降的速度也在加快。
2005年,在经济景气趋缓的背景下,贷款增速的下降和存款增速的上升继续推动着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比(贷款与存款之比)的下降。就贷款而言,全部金融机构在2005年末的贷款余额为194690亿元,净增加贷款17327亿元,而2004年和2003年净增加的贷款分别为18367亿元和27702亿元。2005年减速最明显的是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速由1月份的23.35%下降到12月份的15.67%,当年全部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为81369亿元,净增加11023亿元,比2004年少增加2500亿元。就存款而言,在信贷减速的同时,存款开始加速。2005年各项存款的同比增速由1月份的16.7%上升到12月份的19.4%。截至2005年12月份,各项存款合计为287163亿元,全年净增加46638亿元,而2004年全年净增加的各项存款为32469亿元。在各种存款中,储蓄存款的增加最为明显,其同比增长速度由1月份的11.9%上升到12月份的17.98%。12月份储蓄存款余额为141050亿元,全年净增加21495亿元,而2004年净增加的储蓄贷款只有15938亿元。
在信贷增长减速和存款增长加速的情况下,全部金融机构的存贷差继续扩大,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分别达到49059亿元、63161亿元和92472亿元。同时,全部金融机构的存贷比由2003年的75%下降到2004年的74%和2005年的68%。
在国内经济景气下滑、资金呈现过剩征兆的同时,由于人民币升值预期加强,外部资金——外汇占款却在加速增长,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资金的“过剩”。2004年11月份之前,外汇占款增速同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其他指标(物价上涨率、信贷增速等)基本上处于同涨同落的状态。然而,在2004年10月29日利率调整之后,人民币升值预期迅速加强,外汇占款立即加速。2004年10月份外汇占款同比增速不到42%,11月份即上升到53%强,此后直至2005年10月份,都维持在50%以上的高平台上。虽然在2005年11月和12月外汇占款同比增速有所下降(不到36%),但这同2004年同期的起点较高有关。
在外汇占款持续、高速增加的背景下,央行于3月17日将超额准备金利率由1.62%下调至0.99%。超额准备金利率的降低具有两重功效:第一,压低国内的市场利率,从而进一步降低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利差,减弱外汇占款持续增长的势头;第二,市场利率的降低有助于减轻央行的调控成本。从2003年开始,央行一直在通过发行央行票据来回收流动性。由于外汇占款的持续高速增长,央行票据的余额也迅速累积。作为央行的负债,央行票据有还本付息的负担。为了降低央行票据的发行成本,一种可选的措施就是降低另一项央行负债的成本——超额准备金的利率。超额准备金利率的下调降低了市场利率的下限,在资金相对过剩的格局下,这刺激了市场交易量,并导致市场利率迅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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