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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农民收入展望
中国网 | 时间: 2006-10-2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节选)

    在2006年,有中央“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有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有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十一五”期内,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必将在新农村建设中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阶段。为了确保“十一五”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应当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充分承接“十五”时期的良好发展成果,集中精力在新的五年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从政策上加大对农民增收的支持力度

    “十一五”期内,要把“十五”期间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抓紧抓好,要把这些利农政策不折不扣地施惠于农民,重在抓落实,做到位。要从财政上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尤其要落实《农业法》中“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努力使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投资比重提高到10%以上。同时,财政向“三农”倾斜的力度还要大,面还要广,不仅涉及生产,还要涉及生活。要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效率。通过公共财政反哺农业,促进农民增效增收。

    2.加快农村各种保障、保险体制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充分说明,政府在农村卫生发展,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国家要在“十五”期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提高普及率,让农民看得起病,治得起病。逐步推行农村低保制度,关注农村弱势群体,体现社会关爱。要更加重视农村基础教育,加大义务教育投资,在条件许可下,可逐步、分阶段在农村实施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工程。在“十一五”期内,争取做到学有所上,病有所医,贫有所保,老有所靠。

    3.加强对农村市场的培育和监管

    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离不开市场。充分利用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壮大农村信息市场,为农民提供供求、价格、流通的全方位信息;规范劳动力市场,避免农民外出从业的盲目性,防止上当受骗。在信息市场建设上,政府应当一马当先,在财力、人力、机构、网点等方面发挥优势,为“三农”提供低价有偿或免费的服务。通过信息市场的建立和运作,化解农民闯市场的风险,增强农民驾驭市场的本领,提高农民通过市场创收的能力,从而保证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要充分发挥市场对农民增收的有利作用,除农民自身的因素外,政府更多地在市场信息、市场服务方面帮助农民认识市场,进入市场,运用市场,使农民能够通过驾驭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产、增效、增收。

    4.控制农业生产资料及涉农服务项目价格的过快上涨

    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规范农资及涉农服务市场,密切关注价格变化,控制物价过快增长,防止乱涨价,制止假冒伪劣产品害农、坑农,从农民生产投入的第一环节对农民生产成本进行有效监控,以尽量减轻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涉农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农民生产投入与增收的不利影响。目前国家在化肥生产中采取的免税、优惠运价、优惠电价、优惠气价等措施,相当于对化肥生产流通环节补贴170多亿元,尿素平均每吨补贴160元左右,这对农民增收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当前应加紧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成本和市场定价,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等方面的费用,从各方面共同努力保障农民“节本增收”。

    通过对2005年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可以预测在2006年,西部农民收入仍然会保持增长趋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5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出,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6%和5%。据此,可以预测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在2006年应该可以达到3%~4%。 (杨卫军:西安理工大学经济系;本文选自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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