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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
金融竞争力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目前国内关于金融竞争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① 对金融机构竞争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内部竞争力的比较研究。② 对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研究。在此方面的研究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以特定城市为研究对象,对其金融竞争力进行测度,如王仁祥、孙亚超(2004)对武汉金融竞争力的研究,刘伟、潘宏胜(2004)对东部沿海十一个城市金融竞争力的比较研究。二是在研究区域综合竞争力时将金融竞争力作为其中的一个因素进行的研究,如倪鹏飞(2001)、左继宏,胡树华(2004)。③ 对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构建的研究。如李正辉、吕忠伟(2005),雷宏(2004),王仁祥、孙亚超(2004),刘伟、潘宏胜(2004),左继宏、胡树华(2004),陈庆尧、谭云飞(2004)等。
比较分析以上学者构建的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我们认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足。相比之下,陈庆尧、谭云飞(2004)在构建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时认为必须包括金融体系和特定环境两个部分,而金融体系又包括金融规模和金融效率的构建思路,不仅理论基础牢靠,而且逻辑思路清晰。本文的研究,也依此思路进行。
一、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内涵界定与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现有对区域竞争力的研究,我们可以对区域金融竞争力给出如下的界定:区域金融竞争力就是该区域的金融体系在与其他区域的竞争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优势,它表现为该区域所拥有的金融资源的数量、利用金融资源的成本、获得的便利性,金融产业的整体及局部效率,金融产业的发展潜力,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对外开放水平以及相关的外部金融环境。简单地说,就是该区域在金融资源吸纳、配置过程中的突出优势。
根据以上对区域金融竞争力内涵的界定,我们认为区域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层次性原则。
遵循区域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我们认为区域金融竞争力的评价指标 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即金融体系竞争力指标和金融生态竞争力指标。为了反映金融竞争力的动态变化,对这两个方面又需要分别从静态和动态进行评价,以反映区域金融的现实竞争力和潜在竞争力。
二、实证测度结果
1.分析方法与数据选取
本文的着眼点在西部,我们选取西部十二省区市为研究对象,分别是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广西和内蒙古。应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测度。我们最终选取25项指标对现实竞争力进行测度,并选取24项指标对潜在竞争力进行测度。
2.金融现实竞争力的测度与比较
由相关系数矩阵可知许多变量之间直接的相关性比较强(X1到X25分别表示相应的25项指标),很多指标之间相关性都在0.9以上,这证明它们存在信息上的重叠。因此我们可以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来将多个相关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指标,以反映各地区在某一方面的竞争力大小。
通过计算(方差分解主成分提取分析)可知应提取三个主成分,即m=3,分别命名为F1、F2和F3。这样累计贡献率F就达到了94.378%,可以很好地说明问题。
首先得出的是未经旋转的解决方案,但是为了降低一个变量归属于几个因子的可能性,在因子分析中,我们经常使用“旋转”来解决上述问题,旋转并不会影响各变量的公因子方差,也不会改变模型总体所能解释的变量的相对变异数比例,但是,它能够影响各因素所能解释的变量的相对变异数比例。在这里,我们采用方差最大法(Varimax)进行旋转。
经过旋转,三个主成分的实际意义可以得到合理的经济学解释:第一主成分(F1)中银行机构数、从业人员数、金融保险国内生产总值等载荷量较大,这些指标基本都反映了各地区金融规模的大小,因而可以将F1看作金融规模因子。第二主成分(F2)中上市公司净利润、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保险深度、保险密度、银行不良贷款平均下降率载荷量较大,这些指标都代表了金融效率的高低,我们可以将F2看作金融效率因子。第三主成分(F3)中金融业固定资产投资、金融保险业基本建设投资、金融保险业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的载荷量较大,可以将F3看作金融环境因子。
以每个主成分所对应的特征值占所提取主成分总的特征值之和的比值作为权重计算主成分综合模型。根据主成分综合模型即可计算综合主成分值,并对其按综合主成分值进行排序,即可对各地区进行综合评价比较。
金融潜在竞争力的测度与比较与金融现实竞争力所采取的方法一致,三个主成分的实际意义可以得到合理的经济学解释,也是定义为金融规模因子、金融效率因子和金融生态因子。
根据主成分综合模型即可计算综合主成分值,并对其按综合主成分值进行排序,即可对各地区进行综合评价比较。
三、西部各省区市金融竞争力的比较
从表2所描述的现实竞争力和表3所描述的潜在竞争力的排名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现实竞争力还是潜在竞争力,从综合排名来看,四川、陕西、重庆、云南、广西都排在前五位;内蒙古、新疆、甘肃和贵州排在中间位置;宁夏、西藏和青海排在最后。从金融竞争力来看,基本可以把西部十二省区市分为三大阵营,这三大阵营的划分也与我们的经验相吻合。
因为本文所选取的指标大多数是反映金融规模的,金融规模的贡献率在综合金融竞争力中是最大的,所以无论是现实竞争力还是潜在竞争力,金融竞争力综合评价排名与金融规模的排名几乎一致,只有个别省市的排名略有差异。例如宁夏在潜在竞争力中金融规模排十二位,综合排名却在第十位,主要是因为宁夏的潜在金融效率和金融环境比其他省区市好从而拉动了总体排名。
但是,无论是现实竞争力还是潜在竞争力,金融效率和金融环境的排名均与综合排名有很大出入。
现实金融竞争力和潜在金融竞争力的综合排名与我们的经验基本吻合,四川、陕西等西部大省的综合排名最高。但是金融效率和金融环境的排名与综合排名之间的差异让我们看到很多西部大省的金融规模虽然很大,但金融效率却不高,在只重规模而忽视效率的发展模式下,必然会由于缺乏发展潜力导致后续力量不足,这种现象应受到我们的重视,应改变这种只重规模的发展模式,在提高金融效率和改善金融环境上下工夫,提升地区金融质量。另外,我们还应看到,有的省区市综合排名虽然居中,但金融效率排名最高,证明其发展模式较其他西部省区市好,应成为其他西部省区市发展的范例。总体来讲,西部地区的金融竞争力还无法与东部沿海相比,但我们应在现有的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金融产业,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增强综合竞争力,为西部地区在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陈颖 徐璋勇: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文选自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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