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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投资的担保。2005年8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境内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境内外汇指定银行为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融资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将实施对外担保余额管理的银行范围由个别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将可接受境内担保的政策受益范围由境外中资企业扩大到所有境内机构的境外投资企业。
2.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防范与保险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治风险、收汇风险(如买家破产、拖欠等)、经营风险(如市场变化、汇率波动等)、管理风险(如工人罢工,管理人员流失等)以及项目风险(如合同、成本、支付、销售风险等)。作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不可或缺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信保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一是“走出去”的相关保险产品与作用。中国信保支持企业“走出去”的保险品种主要有:海外投资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劳务出口保险。通过信保促进融资、减少损失、开拓市场、风险管理。二是保险业务不断拓展,支持“走出去”。拓展服务的对象群体,实行资源担保的新思路,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尝试了海外直接融资、海外间接融资、债权转股权、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三是支持“走出去”拟推出的新举措。正在研究开发简易型海外投资保险品种和相对简便的投保和承保程序,将利用风险管理专业机构的优势和资源,向投资企业提供境外经营环境、政策环境、项目合作机会、合作伙伴资质等信息咨询服务,积极研究有限度地参与境外股权投资方式,对于石油化工、飞机制造、通信业、汽车制造、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轨道交通建设、生物制药业、软件业等有相对或潜在优势的行业力求重点突破, 从重点国家、重点资源和重点企业进行突破支持我国企业开展境外资源开发。
3.支持非公企业对外投资。2005年8月19日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了《关于实行出口信用保险专项优惠措施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通知》,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进一步完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有制企业)出口配套政策,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出口促进体系,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对非公有制企业实行专项优惠支持措施。(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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