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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与外汇管制的渐进自由化与便利化
中国网 | 时间: 2006-11-0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1.明确资本与外汇管制渐进自由化的方向。中国政府在此方面的政策目标是:要健全金融调控,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因此,我国是根据改革进程,持续加大政策调整力度,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总体思路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以放松资本项目交易限制、引入和培育资本市场工具为主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照循序渐进、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留有余地的原则,分阶段、有选择地逐步推出资本项目开放措施。在顺序方面是先放松流入、后放松流出;先放开长期资本流动,后放开短期资本流动;先放开对金融机构的管制,后放开对非金融机构和居民个人的管制;先放开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后放开无真实背景的交易。近年来出台的资本项目管理政策主要集中在资本流出方面,中国的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从而为跨境资本流动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条件。

    2.积极进行改革试点,实行便利化措施。在促进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外汇管理部门深化改革,增加便利,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步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简化手续,放宽限制。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已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制度,同时大力简化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制度,有利于企业把握投资时机。二是开展试点,深化改革。2001年10月以来,外汇局已先后批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9个省(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三是积极研究,加强支持。外汇局正在研究制定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将其自有外汇资金用于境外运作,一方面拓宽其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支持境外企业的发展。

    3.全面推进改革,全方位推进企业“走出去”。一是深化改革,全面推进。自2003年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深化了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在外汇管制自由化方面迈出了具有决定性的一步,强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二是边境地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改革。2005年3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边境地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与毗邻国家的经贸往来,对边境地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进行相关改革。三是为个人和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开辟新的渠道。颁布实施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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