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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末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加快制定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在吸引外资持续稳步增长的同时,对外直接投资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且对外投资的增长也成为我国出口贸易快速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成为我国未来对外贸易的主要趋势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政策支撑体系——我国“走出去”支持、促进、服务及监控政策体系的构建与改善进行回顾与评价。
“走出去”政策体系形成与发展
1. “走出去” 政策体系的形成与发展阶段。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一是个案审批阶段(1979-1983年);二是规范性审批阶段(1984-1992年);三是强化管理阶段(1993-1998年);四是重点突破阶段(1999年至2001年);五是支持鼓励阶段(2002迄今)
2.重构“走出去”政策体系的必要性。自从1999年中央提出加快制定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以后,既已形成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体制的非适应性就变得突出起来,同时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深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条件下,改革原有体制,建立符合新形势要求的“走出去”政策体系成为必然要求。
3.重构“走出去”政策体系的指导思想。构建“走出去”政策体系的指导思想是: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根据国际直接投资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突破中央计划经济框架下形成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的陈旧思维定式,建立符合资本和外汇管制渐进自由化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之有效的新型对外投资促进、服务与监管体系,使之真正促进新世纪我国“走出去”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
4.重构“走出去”政策体系的目标。构建“走出去”政策体系的目标是:与我国资本项目和外汇管理渐进自由化,达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从而人民币可完全自由兑换,最终取消外汇管制的长远目标相一致,根据我国国际收支的长期走势、国别地区政策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综合考虑,在保留有限的战略性对外投资审批的同时,分阶段逐步将对外直接投资的审批制过渡到核准备案制,建立和不断完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且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渐进自由化的对外直接投资管理、促进和服务政策体系。
5.重构“走出去”政策体系的原则。(1)要从计划经济体制系下以项目审批为主要手段的微观管理方式,改为以促进、服务和监控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为主的方式;由直接的管理逐渐过渡到间接的监控、监测,最终形成以企业为投资主体,中介机构广泛发挥作用,政府宏观指导与必要监管的体系。(2)改变政府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管理者与国家作为对外投资出资人(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所有者)双重角色混合错位,政府过多介入、甚至干预企业运行微观事务的做法,在对外直接投资的宏观管理中首先要剥离国有出资人的角色。(3)在我国资本和外汇管制自由化逐步加快,但无终点开放的明确时间表的情况下,“走出去”政策体系的构建应当明确阶段性的目标和任务,即建立并不断完善与资本、外汇管制渐进自由化政策相适应的对外直接投资体系。(4)“走出去”政策体系在具体实施中,应着重考虑我国国际收支状况(近期和长期走势),体现国别地区政策(外交政策),国家经济安全,按照国内产业政策调整的要求,制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目录(鼓励、限制和禁止),控制对外直接投资的总规模,以及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等。与此同时,加强国际政策协调,运用各种双边、多边协议与公约,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者的利益。(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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