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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力素质和人力资源培养机制尚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呈金字塔型结构,中低端劳务人数庞大,高素质、高学历的人才很少。语言问题成为我国劳务人员的“软肋”。同时,我国劳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等方面的问题也比较明显。此外,我国的教育培训体系也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之处,支持对外劳务合作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培养体系尚未形成。
2 .行业立法缺位,管理标准不统一。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还没有统一的立法。立法的严重滞后导致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调整对外劳务合作关系法律依据不足,处理外派劳务法律纠纷时适用法律困难。对外劳务合作法律的缺位还导致了政府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规章管理外派劳务业务,使多头管理问题日趋严重。
3.政策支持体系尚不到位。从国家层次的政策和机制角度分析,我国政府对于劳务合作事业的重视和支持的力度还不足,缺乏一套完善的支持体系。一是对劳务合作事业缺乏像外资、外贸那样的减税、退税等金融支持政策;二是至今尚未建立一个搜集并向经营公司和劳务人员有效传递国际劳务市场信息的信息平台;三是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对外交涉力度不够;四是对于劳务人员在国外发生的各种事故和法律纠纷,过分依赖派出公司出面解决,缺少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4. 经营主体管理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近两年,地方外经企业在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从各省情况来看,企业业务状况差异比较明显。除少数的龙头企业外,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还普遍存在着以下弱项:第一,开拓市场能力不足。第二,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差。第三,只重“派出”,轻视对劳务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收取较高管理费后,缺少海外管理和服务手段。
5. 非法中介与恐怖事件影响劳工境外安全。近些年,随着中国外派劳务人员的日益增多和网络、报纸等传媒的报道,中国在海外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境况引发的社会关注越来越多。但是,媒体上关于海外劳务的消息往往是以“中国劳工遭绑架、遇袭击、被拐骗”的面目出现,使社会公众对“对外劳务合作”产生了不良印象。(张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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