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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对外劳务合作指的是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在对外经济援助的过程中蹒跚起步,目前,已发展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比较成熟的方式之一。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总规模、地区和行业分布、企业状况、政策环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呈现如下特点:
1.业务总量持续扩大,90年代增速最猛。改革开放20 年来,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迅速。年度签订合同金额、完成营业额和外派劳务人员数量均保持了持续增长,几项业务指标呈数倍或数十倍地上升。截至2005年10月底,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344.98亿美元;合同额392.34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38.4万人。
从外派人数的变化看,我国年外派劳务规模在1992年突破10万人,近十年来年外派人数在19万人-26万人的区间平稳上升。在外劳务总人数在十年间增长将近一倍,目前达到53.5万的水平。
2.市场分布多元化,亚洲市场优势明显。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不断扩大,劳务合作市场逐步实现多元化,中国劳务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其中,亚洲市场份额日益扩大,成为我国劳务合作业务的最大市场。2004年,亚洲营业额在总额中的比重为61.2%,在亚洲市场的劳务人员约38万人,占总人数的70.4%。
3. 外派行业多样化,普通劳务逐渐树立品牌。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领域已日趋多样化,由最初的援外工程施工扩展到涉及工业、农业、建筑、服务、环保和高科技等行业的广阔领域。诸多行业中,制造业、建筑业和农林牧渔业等中低端的普通型劳务一直占据绝大部分。90年代中期至今,普通劳务所占比重稳定在总外派人数的75%左右。进入新世纪以来,普通劳务方面的比较优势日益凸显;普通劳务行业内部外派比重有所调整,制造业外派人数有所下降,而建筑业份额上升。
4.经营主体增加较快,实力有所增强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主体增加较快。1980年代末,我国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仅有70余家。到2003年,经过商务部年审的各种类型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已达到约1600多家。截至2005年11月,新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重新核定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有399家,获得对外承包工程并向工程派遣劳务的企业达1608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营主体的增多,企业间的实力角逐更加激烈。
表7-1 2004年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营业额前十名企业(金额单位: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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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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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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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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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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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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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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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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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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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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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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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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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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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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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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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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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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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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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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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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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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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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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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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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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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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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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对外劳务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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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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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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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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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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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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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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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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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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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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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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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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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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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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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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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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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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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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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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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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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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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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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商务部《国外经济合作业务统计年报》
5. 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管理和协调体系初步建立。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已基本形成“商务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调合作、地方政府部门属地管理、行业组织协调自律、驻外经商机构一线监管、与有关劳务输入国共同管理”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内外管理和协调体系。这个体系在促进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成长壮大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期政府部门出台的主要政策和管理规定见表7-2。
表 7-2 近期政府部门出台的主要政策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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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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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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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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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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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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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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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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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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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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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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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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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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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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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向外派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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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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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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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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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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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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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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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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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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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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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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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6. 行业组织的作用日益明显,行业秩序逐步改善。近两年来,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经营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对外劳务合作行业企业自律意识逐步提高,经营秩序相对好转。形成了对日研修生、外派海员等几个经营比较规范、恶性竞争现象较少、劳务投诉率较低的优质市场。企业和输入国相关机构对于承包商会的作用均给予了肯定。(张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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