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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底开始,中国启动了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国有企业开始了“以改革促发展”的历程。与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中国国有企业的“以改革促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88年的国营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发展阶段。第二阶段是1988~2003年间,其改革涉及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形成这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阶段是2003年以来,在日臻完善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以国有大企业的改革发展为核心的阶段。经过20多年锲而不舍的努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国有企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从国有企业存在的形态看,已经从单一形态的传统国有企业发展成为形态各异的国有企业,存在大量的所谓“新型国有企业”,既存在传统的国有企业,也有实行了公司制的国有企业,还有股票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既有按照现代公司制新成立的国有企业,也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有独资企业,还有同外商合资合作的国有企业。
如果从国有企业改革初衷——解决国有企业效率低下问题,提高国有企业活力,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角度衡量,现有的国有企业总体规模、绩效和经济控制力等情况表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目标已经初步实现。但是,中国国有企业在国内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继续推进、国际上信息化和全球化浪潮日益迅猛的环境下,进一步发展还面临许多重大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渐进式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有待“攻坚”的问题,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大型垄断国有企业的改革等问题,也有未来国有企业发展必须回答的战略问题,如国有企业未来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全球竞争背景下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等。本章试图在对国有企业总体发展的状况和水平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剖析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未来15年中国国有企业竞争力提升的相应政策建议。
一、国有企业的运行态势与发展水平分析
伴随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数量在整体上呈现出下降趋势,国有企业产出的绝对量稳步增长,但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总体贡献在比重上不断减少。近些年来,受政策的引导与推动,国有企业正在逐步向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垄断性、支柱性和关键性行业集中,相应的,国有资产也在不断向上述行业和领域的大型企业集中。与此同时,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国有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率稳步提高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国有企业数量趋于下降,但其经济总量不断扩大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数量在整体上呈现出不断下降的发展态势。以工业领域的国有企业为例:20世纪七八十年代,国有企业的数量一直在不断增加,进入90年代,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开始停滞不前并呈现出小幅下降的趋势,在经历1995~1997年这三年间的恢复性增长后,从1998年开始,国有企业的数量迅速下降。从国有工业企业数量占全部工业企业数量的比重看,改革开放之前,这一比例值一直保持在25%~30%的水平;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国有企业本身的数量没有出现明显的减少,但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业发展迅速,这使得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重迅速下降至20%左右的水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1995~1997年这三年间的国民经济的恢复性增长过程中,虽然国有企业数量明显有所增加,但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比重仍然有所下降。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数的比重加速下滑,目前,这一比重值应该在低于15%的水平。注:[1998年及以后年份工业企业口径范围为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故此口径数据与以前年份不具有可比性,新口径下的全国工业企业数远远小于现实经济中的全国工业企业数。考虑到这一因素,1998年以来各年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数的比重值远远高于其在现实经济中的比重,但其中所反映的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数的比重加速下降的趋势是客观的。]、[根据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数据,在全国302万个法人单位中,国家控股占50%以上的法人单位数只有42.8万家,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14.1%。]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国有企业在数量上的大幅减少,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总体贡献在比重上也在不断降低,但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创造的经济总量保持了稳步提高的发展态势。同样以工业领域的国有企业为例:1978~2003年间,一方面,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上缴税金及占全部工业企业的相应比重从1978年的92.0%、80.9%(1980年数据)和89.0%,分别下降为2003年的56.0%、40.5%和61.2%。另一方面,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从3732亿元提高到9.45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80%;销售收入从1980年的3068亿元提高到5.80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63%;上缴税金从1978年的282亿元提高到461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83%。
(二)国有企业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主导地位
进入新世纪,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所占居的绝对控制地位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比重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对国民经济具有较强的控制力。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资料显示:
1.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业以及自然垄断行业
在大多数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自然垄断的门类和行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有明显的优势地位。分门类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金融保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及邮电通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以及采掘业等门类中,营业收入均占有60%以上的份额,最高的达94.9%。分行业看,在30个大类、88个中类行业中,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超过60%,这些行业涵盖了重要的自然垄断产业及大部分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
2.重要的基础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
在重要的基础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济总量占有较高的比重。分门类看,在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贸易业这3个门类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部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0%;在社会服务业和建筑业,其所占比重超过40%。分行业看,在19个大类、60个中类行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部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在40%~60%的水平,这些行业涵盖了重要的基础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
3.竞争性行业
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比较激烈的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济总量所占比重一般低于40%。分门类看,是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这2个门类。分行业看,在37个大类、195个中类行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部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低于40%,这些行业中的绝大多数是那些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加工业和一般性的服务行业。在服装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等6个大类、40多个中类行业中,国有及国有控制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部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已经不足10%。
近两三年间,我国经济结构的重工业化,还使得国有企业发展呈现出一个重要趋势,即:国有资产加快向工业领域的基础能源及支柱性行业集中。2004年,分布在电力、石油石化、煤炭、冶金、机械行业的国有企业拥有的资产总量高达78990亿元,占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及全部国有企业资产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1.32%和33.44%;这5大行业国有企业创造的主营业务收入高达43140亿元,占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及全部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1.77%和35.00%。
(三)国有资产不断向大企业和中央企业集中
近年来,通过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优势资产和社会资本呈现出加速向国有大企业、中央企业集中的趋势,国有大企业和中央企业数量不多,但它们拥有的从业人员数、资产数及营业收入占全部国有企业的比重都非常高,且在最近几年间有大幅的增长。
数据显示,2004年,在13.8万家国有企业当中,大型企业有2513家,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数的1.82%。为数不多的国有大型企业拥有从业人员1805.2万人,占全部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数的45.40%;拥有资产量占全部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为33%,拥有净资产量占全部国有企业净资产总额的比重为31%;占全部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及实际上交税金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6.05%、66.00%、52.46%和68.40%。相比之下,这一年,国有小企业数为121828家,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数的88.44%,但其拥有的从业人员占全部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仅为24%,拥有资产量和净资产量所占比重分别为44%和47%,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比重仅为20%。
近年来,国有企业发展的另一个重要趋势是,中央企业的地位日益突出。2004年,受国资委和各部门监管的中央企业,在企业数量上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数的比重为15.55%,而其从业人员、资产量、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全部国有企业的相应比重分别为40.74%、47.53%、55.83%和77.23%。
在21427家中央企业中,有15612家国有企业隶属于国资委监管的184家中央企业(集团)。如图15-1所示,这些企业在数量上占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总数的比重分别为11.33%和72.86%;其从业人员、资产量、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的相应比重分别为64.97%、81.50%、81.38%和83.97%;占全部国有企业的相应比重分别为26.47%、38.74%、45.43%和64.84%。2004年,在这184家中央企业中,资产量排名前10位的企业的资产总额占受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全部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1.96%和20.13%;净资产量排名前10位的企业的净资产总额占受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全部国有企业的净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5.10%和27.43%;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前10位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受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及全部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79%和23.53%;利润排名前10位的企业利润占受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及全部国有企业的利润的比重分别为73.65%和47.75%。
(四)国有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运行效率稳步提高
以下对国有工业企业的经营绩效指标的分析表明,虽然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水平,低于全国工业企业运行效率的平均水平,但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基本呈现出稳步提高的发展态势,国有企业的整体素质正在不断提高。
1.单位固定资产净值创造利润
1998年以来,全国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单位固定资产净值创造利润,基本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只有200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这一指标比2000年出现了小幅的下降,在经历2002年的恢复性增长后,又出现了显著的增长势头。2003年,全国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单位固定资产净值创造利润均为近些年来的最好水平。从图15-2中还可以看到,这些年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效率水平一直低于全部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1元固定资产创造0.09元利润,而全部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是每1元固定资产创造0.13元利润,前者大约只有后者70%的水平。
更进一步分析,在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效率水平基本一致,整体偏低,二者都低于全部国有企业的平均水平;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中央企业的效率水平要高一些,略高于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平均水平,而地方国有企业的效率水平是最低的,只有全部国有企业平均值的30%的水平。国有控股公司的效率水平要高得多,不仅远远超出国有企业的平均水平,还高于全部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
2.全员劳动生产率
如果我们采用“全员劳动生产率”这一指标作为企业效率评价的主要指标,将得出略有区别的结论。从总体趋势上看,1998年以来,全国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一直呈现出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与以往历年相比,2003年,全国工业企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有所加快。
1998年和1999年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效率水平略低于全部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而2000年以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生产率都高于全部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且二者之间的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200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生产率大致比全部工业企业平均水平高出20%。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的“减员增效”政策,应该是促成这一发展趋势的重要原因。
对各类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在所有国有企业中,效率水平最高的仍然是国有控股公司,其劳动生产率同样远远超出全部国有企业的平均水平。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效率水平低于全部国有企业的平均水平,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又要高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水平。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地方国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仍然是所有国有企业中最低的,只有全部国有企业平均值的50%的水平;但中央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非常高,仅次于国有控股公司。
3.工业增加值率
如果我们以工业增加值率这一指标作为企业运营绩效的评价指标,将会得出国有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率水平优于全部工业企业增加值率平均水平的结论。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较快,而改革步伐相对慢的国有企业大多集中于工业部门上游的基础性、资源型行业中——由其行业特性所决定,这些行业的工业增加值率总体上高于其他行业。
对各类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率水平进行对比分析,同样可以证实上述判断。在所有国有企业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率水平高于全部国有企业的平均水平,其中,中央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率水平又是所有国有企业中最高的,地方国有企业的工业增加值率水平又要低一些。这和现实经济是相一致的,即:中央企业改革慢于地方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慢于完成了公司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的工业增加值率水平高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工业增加值率水平,其原因应该是,前一类公司的运营效率远远好于后一类公司,这种效率差异超过了因为不同类型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特点而对企业工业增加值水平的客观影响。
(五)国有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其他贡献
除了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和关键领域发挥主导性作用之外,国有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的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着平抑市场价格,保障供给,提供普遍服务的重要作用。在国民经济的基础、支柱产业及高技术先导产业中,国有大企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行业带动作用。此外,国有企业还承担了大量投资大、周期长、社会效益好但经济效益低的建设项目。
第二,国有企业及国有单位在增加就业和稳定就业,赡养伤老病残和离退休人员方面,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1991~2004年间,全国国有企业职工从6975.6万人减少到4228.2万人,下岗分流了2700多万人。数据来源:国资委规划局:《我国国有经济基本情况》,2005。即使是这样,目前的国有企业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富余人员。这大大增加了国有企业的人工成本。
第三,多年来,国有企业承担了巨大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隐性成本,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本文摘自《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6)——创新与竞争》,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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