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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24  发表评论>>

一、计划的性质和宗旨

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是由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一项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其宗旨是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和全社会的力量将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推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在广大农村和工矿企业范围推广应用,形成规模效益,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同时培育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科技成果推广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两个根本性的转变作出贡献。

二、计划的主要目标

以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为依托,通过技术推广,重点解决工、农业生产,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形成规模效益,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和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九五”期间,筛选发布推广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指南项目新增1500项,到“九五”末期,累计滚动到2000项重大技术成果,并带动20000项科技成果进入地方、部门和各层次的推广计划。

三、计划的主要内容

1.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不断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探索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科技成果推广的运行机制,研究和制定促进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法规;制定科技成果推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和健全一支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的管理队伍和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的科技成果推广服务队伍,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和整体素质;广泛疏通科技成果推广的融资渠道,开辟社会集资和吸收各方投资的新途径。

2.筛选、发布指南项目

科技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市场需求,向全国各部门、各省市广泛征集科技成果,在组织专家筛选评审的基础上,每年度向全社会发布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推广的科技成果、引导企业的技术选择。

(1)计划指南项目的筛选重点

农业技术项目重点围绕提高土地、水面、滩涂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粮、棉、油、糖、菜、畜禽、水产等产量及品质;提高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及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和应用效果的科技成果。

工业项目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相应的新设备为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力推广对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有重要作用,对节能降耗、提高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以及改造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

(2)计划指南项目的选项原则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②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通过中试验收或鉴定,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证明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③投资效益好;

④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能形成较大的规模经济效益。

(3)计划指南项目的评审与筛选程序

申请列入指南项目的单位,可按隶属关系向莫主管部门逐级申报,或向其所在地的地方科委申报。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和地方科委按照指南项目的选项原则对申报的技术项目组织审查后,上报科技部;

科技部根据指南项目选项原则和评审标准,聘请技术、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技术项目分专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技术项目,经科技部综合平衡、审批后公布。

3.实施年度计划项目

指南项目中对于技术使用单位与技术持有单位按《技术合同法》签定有关协议的实施项目,科技部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政策、发展重点、资金规模及上一年度“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年度计划”,下达贷款建议项目。并由地方科委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贷款的落实和项目的组织实施。

4.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和技术研究推广中心

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基地和技术研究推广中心是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将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集中、配套推广实施,以及将某项先进技术跨地区、跨行业的推广应用,探索和培育科技成果推广的新机制。引导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科技体制改革,形成规模效益,充分发挥两者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的示范作用。

四、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分级管理和组织实施。形成不同层次的推广计划,并各有侧重。

科技部归口管理全国的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制定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法规;负责计划指南项目的征集、评审、发布和组织实施;制定年度计划;确定投资方向,安排中央银行贷款指标;监督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的验收、奖励和国际合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归口管理本地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本地区推广计划;负责向科技部推荐指南项目;结合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地方行业(局)组织实施指南项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本地区开展各项推广工作;探索和培育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的科技成果推广运行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归口管理本部门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推广计划;负责向科技部推荐指南项目;协助科技部对推荐的指南项目进行评审和本行业技术依托单位的管理,配合地方科委综合实施《年度计划》项目,组织行业性重要推广活动;探索和培育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科技成果推广运行机制。

五、计划实施的政策措施与支撑条件

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将计划推动与高层机制有机地结合,发挥计划对市场的导向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加速技术的传播;

2.加强与有关部门和行业的协同,将已经成熟的科技成果纳入规范、规程、标准中,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淘汰和限制落后技术的使用和落后产品的生产,促进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

3.实施单位与技术依托单位必须按照《技术合同法》,签署技术转让、服务合同,坚持技术有偿转让与服务;

4.科技成果推广的经费以商业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为主,采取国家引导,地方和实施单位匹配,多渠道筹集的办法;

5.充分利用现有的优惠政策,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撑条件方面,努力开辟渠道;

6.国家对从事推广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给予表彰。科技成果推广作为科技进步奖的一个重要内容给予重视;

7.积极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对引进、消化、吸收的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内适时组织大面积推广应用,积极开拓技术出口市场,大力促进推广项目向国外的转移,进入国际市场。

文章来源: 教育部网站 责任编辑: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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