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外汉语教学是国家和民族的事业,是国家改革开放大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发展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对于向世界推广汉语,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中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培养更多的对华友好人士,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国的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启始于1950年。当年,清华大学筹建东欧交换生中国语文专修班,接待了新中国第一批外国留学生。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机构。1952年,根据政府间协议,著名语言学家朱德熙等人首次赴保加利亚教授汉语,这是解放后我国向海外派遣教师教授汉语的开始。此后,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了发展对外汉语教学事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1961-1964年,国家专门培养了四届出国汉语储备师资。这些教师成为我国对外汉语教学中的中坚力量。1962年,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并于1965年1月正式改名为北京语言学院,使我国对外汉语教学有了一个稳定的基地。60年代初以来,我国政府为执行政府协议,陆续派出一些汉语教师到外国任教,包括非洲的埃及、马里、刚果,亚洲的柬埔寨、也门,欧洲的法国等。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对外汉语教学事业遭到了严重挫折,留学生纷纷回国,北京语言学院解体。被派往外国任教的教师也大部分撤回。1978年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对外汉语教学事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198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交部、文化部、国务院外办(后改为新闻办)、国务院侨办、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及北京语言学院等单位组成的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1998年,领导小组重新调整,又新增加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等三个部委。这充分反映了我国政府对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的重视。 目前, 我国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院校约330余所,每年接受来华学习汉语的外国留学生约四万 人。各学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逐步形成了完整的教学系列和教学网络。对外汉语教师人数近5000人。为了确保对外汉语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1990年颁布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开始实施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目前已有2000多位专、兼职对外汉语教师获得证书。1992年,原国家教委发布《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开始在国内外推广汉语水平考试(HSK),现已开设国内考点36个,国外考点35个,参加考试的人数已超过142000人次。
50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世界各国学习汉语的人数不断增多,特别是近十年来,汉语教学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为支持国外汉语教学,从1952年至1999年,中国政府共向70 多个国家派遣了汉语教师1100多人次。近年来,通过各种渠道派往国外的汉语教师每年达300多人。此外,中国政府还有计划地邀请国外知名汉语教师、汉学家来华访问和进行短期学术交流,为海外汉语教师举办业务培训班,向国外大学赠送中文图书和教材等。1988年成立了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员从建立之初的258人发展为1999年的957人,其中境外会员564人,来自41个国家和地区。该学会先后举办了6次国际汉语教学学术讨论会,其中,前五次均在中国举办,1999年举办的第六届是第一次在中国境外(德国)举行。1993年,我国政府支持的第一个海外汉语中心“莫斯科汉语中心”成立,截止到1999年,这样的汉语中心已有5个。
对外汉语教学作为一门专门的学科,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从1983年开始,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北京语言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高等学校相继创办了“对外汉语教学”本科专业,专门培养对外汉语教师。一些高校从1986年开始相继招收该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1999年,国家批准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设立了我国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第一个博士点。1988年成立的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目前已拥有会员1142人,在全国建立了5个分会。至1999年,学会共组织了4次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目前,对外汉语教学领域先后组织编写了400余种各类教材,完成了数百个科研课题,还制订了专门面向外国留学生的汉语言专业本科、长期进修和短期强化3个教学大纲,创办了一系列专业刊物,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和专业出版社,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对外汉语教学学科建设沿着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健康发展,逐步走向成熟。
人类的步伐已经迈进21世纪,通过加入WTO,中国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加大,中国的发展和进步为中国对外汉语教学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动力和难得的机遇。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必将在新的世纪里取得更大发展,汉语必将逐步成为国际交往中的一种重要的语言,在世界更多的国家和地区使用。成为各国间发展政治、外交、经贸、文化、教育、科技交流的重要工具和桥梁。
世界汉语教学学会
世界汉语教学学会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 于1987年8月14日在北京成立。
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的宗旨在于促进国际汉语教学和学术交流。
理事会由15个国家的36名著名汉语教学专家组成。学会举办各种学术活动,促进和组织理论研究,教材编写,人员交流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出版会刊和有关汉语教学与研究的资料。
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章程
(1999年4月经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是中国对外汉语教学的全国性民间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全国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者,推动本学科的学术研究,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
第三条 本会主要通过举办全国性、地区性及专题性学术讨论会,编印书刊等方式,交流科研成果、教学经验和学术信息,促进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专职从事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已取得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条件,学风端正,赞成本会章程者,均可申请入会,由学会秘书处负责审批。
第五条 赞成本会章程,与本会的性质和宗旨有关并积极参与发展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的文教、传媒机构、团体等,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每个团体会员选定1人为代表。
第六条 本会聘请热心于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并积极支持本会学术活动的优先权。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优先权。
第八条 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寇,交纳会费,支持本会工作。
第九条 本会会员违反本会章程者,经秘书处报请常务理事会通过即终止其会员资格;本会会员、团体会员不交纳会费者,即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可视需要由1名副会长任常务副会长并兼秘书长)。理事由会员单位根据会员人数比例选举或协商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均为一年。
第十一条 秘书处在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本会下设若干地区分会,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各分会设理事会、秘书处、分会会长、分会秘书长。分会会长一般由全国学会副会长兼任。
第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第四章 例会
第十四条 本会每3年举行一次全国性大型学术讨论会,并由秘书处不定期组织专题性学术讨论会、报告会及其他工作会议。
第十五条 每届理事会召开2次左右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第十六条 各地区分会组织本地区学术讨论会和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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