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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八次全盟代表大会
2007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八次全盟代表大会暨纪念台盟成立60周年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会见了全体与会代表,并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台盟八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台盟中央领导成员,林文漪连任主席,汪毅夫、吴国祯、陈蔚文、杨健、黄志贤任副主席。
本次大会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通过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八次全盟代表大会决议》、《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修改草案)的决议》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八次全盟代表大会关于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由63人组成的台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
林文漪在闭幕词中强调,台盟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做出新的贡献。她要求台盟各级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深入调研,科学分析,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为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林文漪表示,台盟立盟宗旨之一就是要广泛团结海内外各界的台湾省人士,反映两岸骨肉同胞渴求祖国统一、家庭团聚的深切愿望,表达为此奋斗的不渝志向。她要求台盟各级组织坚持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持贯彻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贯彻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把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工作落到实处,大力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中共十七大精神,畅谈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心得体会。会议要求全盟准确把握中共十七大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为实现中共十七大制定的战略目标不懈努力。
会议号召全盟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再接再厉,团结奋进,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七次全盟代表大会
2002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七次全盟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刘延东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也出席了开幕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代表兄弟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向大会致贺词。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杨国庆代表全国台联也向大会致了贺词。
刘亦铭致开幕词。张克辉代表台盟第六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继往开来,为把台盟建设成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参政党而努力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自第六届全盟代表大会以来,台盟坚持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开拓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新局面;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与台湾不同党派、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人士的交往有了新扩展;适应两岸关系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涉台研究和宣传工作取得了新业绩;以政治交接为主线,全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台盟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讨论并通过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修改草案)》。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58人组成的台盟第七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张克辉为台盟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刘亦铭、林文漪、吴国祯、李敏宽为副主席。推举蔡子民为名誉主席,李辰、田富达、陈仲颐为名誉副主席。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六次全盟代表大会
1997年11月12日至17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成立50周年纪念会暨第六次全盟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开幕式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木尔•达瓦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以及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北京市台盟盟员和北京市部分台胞参加了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致公党中央主席罗豪才代表其他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向大会致贺词。全国台联副会长杨国庆也在会上致了贺词。
张克辉代表台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台盟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对台工作方针,团结全体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为把社会主义事业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推向21世纪作出新贡献。
陈仲颐作了《关于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新盟章,通过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六次全盟代表大会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台盟新一届的领导机构。
11月17日,台盟召开六届一中全会,推举出台盟中央1名名誉主席,3名名誉副主席;选举出主席1人,副主席3人,常务委员18人;任命了秘书长。蔡子民被推举为名誉主席,张克辉当选为新一届主席。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五次全盟代表大会
1992年11月23日至28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45周年庆祝会暨第五次全盟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58人,特邀代表6人。
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邹家华、陈慕华、马文瑞,中共中央统战部以及其他民主党派领导同志出席开幕式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宣读中共中央致大会的贺词。民革中央副主席贾亦斌代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全国台联副会长郭平坦代表全国台联分别致贺词。
蔡子民致大会开幕词并代表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做了题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台盟今后的工作方针是,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发挥台盟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实践,使台盟工作迈上新台阶。
潘渊静作了《关于修改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的说明》。新的盟章将主席团制改为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制,使领导核心能较稳定地集中精力开展工作;中央评议委员会不设秘书长。
大会通过了工作报告和修改后的盟章。
大会选举产生了台盟新一届的领导机构,选举中央委员52人,候补中央委员7人,组成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大会选举22人组成第二届中央评议委员会。
11月29日,台盟召开五届一中全会,推举苏子蘅为台盟中央名誉主席;以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由17人组成的中央常务委员会;选举蔡子民为台盟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的主席,张克辉、陈仲颐为副主席,潘渊静为秘书长。同日,台盟中央第二届评议委员会推举李辰为主席,田富达、曾明如、许文思、曾重郎、徐萌山为副主席。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
1987年11月23日至30日,台盟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暨台盟成立四十周年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144人。出席大会开幕式和庆祝大会的有中共中央代表习仲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叶飞,国务委员陈慕华,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阎明复,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全国台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在京盟员和部分台籍人士也应邀出席会议。
李纯青代表台盟总部致开幕词,习仲勋代表中共中央致贺词。
林盛中代表台盟第三届总部理事会做工作报告。《报告》回顾过去四年的工作后提出,台盟今后的工作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循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调动盟员和所联系台胞的积极性,与全国人民一道,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蔡子民做了台盟盟章修改草案的说明。将原盟章规定“台盟由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台湾省籍人士组成”改为“台盟由台湾省人士组成”;将原台盟总部理事会改为中央委员会,原省市分布改为省市委员会。省市盟员大会由过去三年举行一次改为五年一次。将原总部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制改为主席团制,主席团主席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增设中央评议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工作报告、盟章修改草案、第四次全盟代表大会决议。
大会选举产生了台盟第四届中央委员49名,候补中央委员15名,中央评议委员25名。
闭幕会后,新选出的台盟中央委员会召开第四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主席团第一任主席为林盛中,主席团委员为林盛中、蔡子民、吴克泰、陈仲颐、吴国祯,任命潘渊静为台盟中央秘书长。新选出的台盟中央评议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主席为李纯青(1990年5月逝世,12月李辰接任),副主席为李辰、曾明如、许文思、曾重郎,评委会秘书长为周青(1990年12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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