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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就业形势与对策分析
中国网 | 时间: 2006-12-1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三省在取得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扩大就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不仅保持了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而且也为国有企业改革、经济转轨和社会安定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2006年,劳动力供给大于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这一根本矛盾依然存在,就业形势仍然严峻。

一  东北地区就业的发展状况

(一)就业人数呈先降后升趋势,就业状况有所改善

东北老工业基地具有国有成分比重大的特征,20世纪90年代后期,东北三省国有企业为减员增效而释放出大量的富余人员,形成了下岗失业大军。进入21世纪以来,东北三省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拉动了就业增长。加上措施得力,东北三省的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就业人员总数从2000年开始出现上升趋势。与2000年末相比,2005年末,辽宁省就业人员增加68.3万人。吉林省就业人员增加74.9万人,黑龙江省就业人员增加148.1万人。

(二)就业结构发生变化,劳动力的产业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1.第一产业就业人数略有增加,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持平或略有下降

辽宁省第一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是685.4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3.4%;2005年为722.1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4.1%;与2000年相比,2005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增加了36.7万人,相对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例)基本持平。黑龙江省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2000年为803.7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50.2%;2005年为804.4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5.99%,同比就业人数略有增加,相对数下降了4.21%。吉林省第一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为584.3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50.2%;2005年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为565.8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45.67%,同比就业人数减少18.5万人,相对数下降了4.53%。

2.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绝对数增加,相对数下降

吉林省第二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为222.3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19.1%;2005年为231.7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18.7%;2005年比2000年增加9.4万人。黑龙江省第二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为347.3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1.7%;2005年为366.7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1.0%,同比增加19.4万人。辽宁省第二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为649.6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1.7%;2005年为596.0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8.1%,同比减少53.6万人。

3.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绝对数增加,相对数也增加。

辽宁省第三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为717.0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4.9%;2005年达到802.2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7.8%,与2000年相比,2005年增加85.2万人。吉林省第三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为357.4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0.7%;2005年达到441.4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5.6%,同比增加84万人。黑龙江省第三产业就业人数2000年为449.8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28.1%;2005年达到577.8万人,占就业人员总数的33.0%,同比增加128万人。

东北三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任务仍然艰巨。第三产业的增长使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不断改善,由长期的“二、一、三”排序过渡到“二、三、一”的新组合,第三产业具有大量吸纳劳动力的功能,对加快第一、二产业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推动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都将发挥重大作用。但是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居高不下,与就业结构协调合理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呈增加趋势,这在吉、黑两个农业大省尤其显著;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经历了降低—增长—降低的过程,波动较大,从第二产业出来的下岗失业问题仍将突出;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有较大增长,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东北地区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所占比例仍然偏低,须进一步提高第三产业在就业人数中所占的比例。

(三)农村就业人员的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就业人员的增长速度

东北三省城镇就业人数不断减少,农村就业人数不断增加。辽宁省2005年城镇就业人员比2000年减少了79.2万人,减少7.3%,农村就业人员增加147.5万人,增长15.3%。黑龙江省2000~2004年间城镇就业人员减少41万人,下降了5.7%,农村就业人员增加30.1万人,增长3.3%。吉林省2005年城镇就业人员比2000年增加30万人,增长5.7%,农村就业人员增加了44.2万人,增长6.9%。

城镇就业人员减少,主要是受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的影响。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就业人员应该逐年减少。而东北三省农村就业人员增加的原因有:①农村新成长的劳动力多。②在东北的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多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下岗职工向农村第一产业转移的情况。这样,使得本来富余劳动力就多的农村劳动就业难问题就更加突出。

(四)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人员减少,非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增加

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不断深入,国有和集体单位改组改制步伐加快。由于部分企业在改组改制的过程中采取了减员增效、有偿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致使城镇国有、集体单位就业人员继续减少。2005年末,吉林省国有单位职工降至176.3万人,与2000年的274.0万人相比,减少了97.7万人,减少幅度达35.7%。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2000年为42.3万人,2005年末,降至20.4万人,减少了21.9万人,减少幅度达51.8%。2005年末,辽宁省国有单位职工降至352.0万人,与2000年的546.5万人相比,减少了194.5万人,减少幅度达35.6%。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也自2000年的184.3万人,降至2005年末的106.9万人,减少77.4万人,减少幅度达42%。2005年末,黑龙江省国有单位职工降至314.1万人,与2000年的411.4万人相比,减少了97.3万人,减少幅度达23.7%。城镇集体单位职工人数2000年为76.2万人,2005年末降至38.4万人,减少了37.8万人,减少幅度达49.6%。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东北三省其他经济类型单位得到了长足发展,职工人数迅速增加。外资、合资、股份制及私营等非国有单位正逐步成为东北三省吸纳就业人员的一个新的亮点。2005年末,吉林省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人数为61.16万人,与2000年的40.6万人相比,增加了20.6万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有291.8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03.2万人;2005年,吉林省新增就业人员中有91.3%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实现就业。2005年末,辽宁省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人数为171.1万人,与2000年的110.9万人相比,增加了60.2万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有376.7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32.4万人。2005年末,黑龙江省其他经济类型单位职工人数为137.8万人,与2000年的67.7万人相比,增加了70.1万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有309.5万人,比2000年的166.5万人增加了143万人。

(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攀升趋势有所遏制

近年来,东北三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呈现下降的趋势,这表明东北三省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成效。2003年末,吉林省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8.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均高于2000年、2001年、2002年末的水平,形成了就业人数增加、登记失业率上升的局面,到2004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比2003年减少了0.2万人,登记失业率比2003年下降了1个百分点;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又比2004年减少了0.6万人。辽宁省从2002年以来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不断减少,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0.4万人,比2002年减少了15.2万人,登记失业率下降了8个百分点。黑龙江省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31.3万人,比2002年减少了10.3万人,登记失业率下降了5个百分点。

二  东北地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功的经验

“十五”时期,东北地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在政策扶持下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东北三省以创业统领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就业工作模式已初步形成。

(一)领导高度重视,再就业政策力度大,落实到位

为了加快解决东北地区劳动就业问题,东北三省各级政府一直把扩大就业、控制失业作为重要的调控指标纳入政府工作内容,全面实行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结合各省的省情,不断完善劳动就业的扶持政策。2005年,辽宁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意见》等5个促进就业的文件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2005年以来,黑龙江省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促进灵活就业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就业与失业实名制登记暂行办法》,制定了《黑龙江省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评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吉林省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等10个相关配套文件,指导各地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同时,督促各地尽快进入政策实施阶段,先后开展了“政策落实年”活动和“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效应。

东北三省不断扩展、调整和充实再就业政策,是促进东北地区就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扩大《再就业的优惠证》和小额贷款发放范围,圆了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进行个体经营的梦;许多复转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小额贷款后,纷纷开展自主创业;就业市场无偿进行信息引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消除了阻碍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以及召开农民工进城务工专场洽谈会,提高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动性,给农民工进城务工创造了自由空间。新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企业更多吸纳下岗失业职工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一些企业争先恐后地抢聘下岗失业职工,增加了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率。由于东北地区抓紧新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减轻了就业市场再就业的压力,缩小了供求双方的数量差。2005年前三季度,东北三省新增就业179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93万人。

(二)稳定就业局势,确保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顺利进行

东北三省围绕国有企业改制和并轨试点工作,将控制失业率、稳定就业局势作为重点工作,确保下岗失业人员有业可就。①完善并轨工作程序,全面掌握并轨人员的就业现状。②开展失业登记、就业登录活动,进一步健全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就业登录的手续和程序,加强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促进并轨人员隐性就业显性化。如辽宁省大力推进实名制就业,到2005年10月底,实现实名制就业再就业116.4万人。为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宏观管理,准确掌握就业和失业人员的变化情况,辽宁、黑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于2006年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就业与失业人员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全省城镇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与失业人员,包括本市城镇户口和非本市城镇户口现居住在本市城镇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③积极推动灵活就业,努力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吉林省劳动保障厅与省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办法,建立了并轨人员灵活就业申报及协议管理制度,明确对签订《灵活就业协议》的并轨人员给予灵活就业补贴。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对并轨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培训、维权和社会保险等的服务,积极发展劳务派遣企业,多形式、多渠道地建立再就业基地,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创办的劳务派遣企业,比照新办服务型企业,享受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组织化程度和稳定性。截止到2005年底,130万名并轨人员中,有65%实现了比较稳定的就业。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缓解特殊群体的就业压力

东北地区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就业扶持政策和提供的就业平台,将资源枯竭地区以及煤炭、森工、军工等行业和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就业困难对象、零就业家庭列入重点再就业援助范围。为“4050”就业弱势群体开发设计社区服务、城市绿化、环卫清洁等公益性岗位,还为复转军人和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开发设计专职治安员、城市交通协管员等岗位。如吉林省开展了以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为主要对象的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2005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共帮助2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特别是2005年以来,吉林省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在全省启动了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工程。制定了开发公益性岗位三年规划,计划每年投入资金1.4亿元,三年开发10万个公益性岗位,基本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2005年,辽宁省制定了“要确保城镇有就业需求的家庭年内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的”的目标。制定了凡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均可享受“4050”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一系列援助零就业家庭的特殊政策。到2005年末,辽宁省已基本完成了消灭14.3万户零就业家庭的目标。

(四)实施劳务输出品牌战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吉林省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全省组织实施了“万名吉林保安进北京”劳务输出项目,制定了培训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优惠政策。至2005年底,吉林省共向北京输出保安11600名,打响了吉林保安的品牌;继续推进“劳务输出双百工程”,全年新建劳务输出基地和驻外联络机构80个,培育劳务输出带头人78人,为了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还成立了境外就业协会,积极开拓境外就业市场。到2005年底,吉林省劳务输出32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8万人,向境外输出劳务人员15万。辽宁省通过免费为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及职业介绍等服务形式,通过“春风”行动向进城务工者提供就业服务。黑龙江省针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开展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的“春风行动”。截至2005年6月末,黑龙江全省已转移农村劳动力361万人,比2004年同期增长29.2%。培训农民工35万人,打造“龙哥龙妹”,劳务输出品牌效应初步形成。

(五)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快,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2005年,吉林省把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拓展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向街道(乡镇)和社区延伸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了市场覆盖面。目前,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场所面积已发展到4.5万平方米,比2004年增加0.78万平方米;初步建成省和地级以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中心,部分地区与所属县市区实现广域网连接。到2005年10月底,辽宁省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已经发展到1622个,劳动力市场场所面积达到15.3万平方米。吉林省全省共有14个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已全部实现与县区、街道联网。全省已有968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占乡镇总数的85%。

(本文摘自《2006年:中国东北地区发展报告》,由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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