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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3-27  发表评论>>

摘要:2007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题。国家先后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普遍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并注意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社会保障 统筹城乡 社会公平

在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潮中,社会保障仍是2007年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这一年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成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旋律,制度创新步伐加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重拳频出;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安全得到进一步重视,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有了良好基础。

一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成为主旋律

仅仅在一年前,无论在业界内还是在社会上,人们对于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向、步伐还有诸多疑问,有人质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会影响国家整体竞争力,有人担忧国家尚不具备建立全面社会保障的实力,等等。2007年,所有这一切已经成为过去。2006年下半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新目标和新任务,到2020年时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成为政府公开承诺的社会目标。从此,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成了网络上出现频率最多的词汇之一。2007年9月举办的第二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论坛主题。国务院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问题。有关部门加快了课题研究和政策制定步伐。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了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城镇职工为主向覆盖城乡居民的重大转变的新时期,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成为社会保障的主旋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进行制度创新。2007年,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好戏连台。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

农村低保制度由地方探索到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经历了七八年的过程。2007年初,主管部门提出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揭开全民低保的大幕。7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为在农村全面建立和实施低保制度提供了政策依据。通过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按属地进行管理。这项制度一经出台实施,就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国所有省份全面建制。第一季度末,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只有1788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847万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末月计划支出493万元。到第三季度末,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就达到了2781万人,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77万户,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70.9元/人·月,最低生活保障人均支出水平30元/人·月,最低生活保障末月计划支出8.8亿元。预计2007年底农村低保对象将会达到3000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是继取消农业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造福农村和农民的又一大好事,标志着全民都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在全国启动

在城镇职工有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城镇中未就业居民主要是未就业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就成为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盲点。2007年7月,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会议,启动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定型、稳定、可持续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到201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目标,国务院对试点工作做出了安排,即从2007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进行试点。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1~2个城市(全国共79个城市) 试点,2008年在全国扩大试点,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政府补助和家庭缴费相结合,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居民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对确实缴不起费用的低保对象、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为确保他们能够参保,政府给予更多补助。各地积极响应试点。到9月底,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达到1814 万人,基金收入17.5亿元,基金支出4.9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特色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三)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在东部试点

与其他保障项目顺延扩大覆盖范围不同,失业保险进行了逆向操作。针对失业保险基金不断增加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国家在东部地区的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7省市进行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试点,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创业培训,有的地区甚至扩大到支持农民工参加培训。目前,东部地区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北京、上海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作用发挥比较充分。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探索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新阶段。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建等发达地区和安徽、山西、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云南、陕西、新疆等中西部地区16个省市区部分县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的要求,探索以缴费补贴、基金贴息、老人直补、待遇调整等方式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与农民参保补贴机制,引导、扶持和激励农民参保,建立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级政府或部门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文件,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预计到2007年底将有10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筹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2000多亿元。伴随着制度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了定型、稳定、可持续的发展阶段,《社会保险法》起草工作步伐加快,预计2007年底前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社会保障法制化管理的时代即将到来。

(五)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

在制度创新的同时,2007年,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迅速扩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参保人数趋于稳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2007年9月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676万人,比2006年底增加910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485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819万人,分别比2006年底增加726万人和184万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主管部门提出了到2007年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亿人的新目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96万人,比2006年底增加316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2633万人,参保退休人员4449万人,分别比2006年底增加1053万人和297万人,预计到2007年底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接近2亿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到11473万人,比2006年底增加286万人。实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建立覆盖各类人员的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是2007年工伤保险工作的重头戏。9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到11530万人,比2006年底增加126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327万人,比2006年底增加868万人。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突飞猛进

尽管面临农民筹资水平的提高与确保农民参合率之间的矛盾等问题,新型农村医疗覆盖面急剧扩大。截至2007年9月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新农合人口7.26亿,参合率为85.96%。其中,东部地区有653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占东部地区县市区总数的93.69%,参加新农合人口2.23亿,参合率为89.58%;中西部地区有1795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占中西部县市区总数的82.91%,参加新农合人口5.03 亿,参合率为84.44%。从筹资情况看,2007年9月底,全国新农合基金2007 年度已筹集353.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2.05亿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73.53亿元,农民个人缴费94.12亿元,其他渠道3.56亿元。从基金支出情况看,前三季度全国新农合基金累计支出总额为220.31亿元。第三季度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为86.93亿元。其中,用于住院补偿73.61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84.68%;以统筹基金形式进行门诊补偿5.51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6.34%,以家庭账户形式进行门诊补偿6.18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11%;其他补偿1.23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1.41%;体检支出0.40亿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0.47%。从受益情况看,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农合基金累计受益26331.89万人次。第三季度全国累计受益9612.05万人次。

(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基本稳定

2007年是城市低保制度建制十周年。城市低保从2002年实现应保尽保以来,呈现出保障人数大体稳定、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的态势。 2007年9月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人数为2236万人,低保标准为177元/人·月;人均月补助金额93元。到9月底,全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9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1%,保障居民人数2237.7万人、1047.2万户。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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