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2007年,在经济高速增长对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环境保护理念实行历史性转变,根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政府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2007年1~6月份,全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同期下降2.78%;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3.4万吨,同比下降0.88%,扭转了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多年连续上升的势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691.3万吨,同比增长0.24%,但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46个百分点。
关键词:环境保护 污染 转变发展方式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其中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 环境保护取得新的进展
2007年以来,在经济高速增长对资源环境压力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转变,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大局,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节能减排成效开始显现
2007年1~6月份,全国单位GDP能耗比上年同期下降2.78%;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904.4万吨,同比下降1.81%,扭转了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多年连续上升的势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044.5万吨,同比下降0.28%。随着更多污染治理设施发挥效益和节能减排综合性措施逐步到位, 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出现双下降。节能减排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措施:
1.国务院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发布综合性工作方案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提出,“十一五”规划提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这两个约束性指标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去实现。针对全国没有完成2006年初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严峻形势,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后,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从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加大投入、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立法执法、完善体制机制等10个方面,明确了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2.组合运用经济调节政策,对节能减排重拳出击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把节能减排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通过上调资源税、下调出口退税、控制信贷、增加财政投入和取消电价优惠等经济手段,对节能减排重拳出击。自2007年8月1日起,上调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的资源税。这是自中国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第一次大幅度调整这三类矿石的资源税。中国拥有战略资源优势的品种的上调幅度较大,如钨矿石资源调高1200%,显示了国家对资源开发进行控制的思路和决心。2007年以来,国家取消了553项“两高一资” (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对钢坯、焦炭等142项“两高一资” 商品加征或开征出口暂定关税。在当前汇率稳步微调的形势下,下调出口退税率可以直接抑制过剩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7月份联合出台《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要求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严控贷款,已经贷出去的资金要及早追回。这样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既能防范金融风险,又能落实节能减排的宏观调控目标。中央财政增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国家上半年安排国债资金和财政预算内资金10.22亿元,支持建筑节能项目184 个;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74亿元,支持污染治理项目144个。近期,中央财政又增加100亿元,共213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建立全国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并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西部地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经济落后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等地方有困难的方面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和鼓励。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对正常运行脱硫设施的火电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上网电量执行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的脱硫加价政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电监会还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取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
3.治污工程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取得实际成效
据初步统计,2007年以来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227台,装机容量7412万千瓦,全国脱硫装机容量累计达到2.23亿千瓦,占火力发电装机容量的42%;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能力800万吨/日,其中2007年上半年新增10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每天新增302万吨污水处理量;176座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管网设施增加污水处理量401万吨/日,这两项措施减排化学需氧量20.7万吨。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淘汰落后工作进一步推进。2007年前三季度,关停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500万吨,其中通过拆除生产线淘汰的落后产能达到1000万吨。淘汰落后电石产能40万吨,铁合金产能100万吨;淘汰机焦产能1100万吨,土焦和改良焦670万吨。实现了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的目标,钢铁、造纸、酒精行业淘汰落后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累计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1140万吨、小炼钢873万吨、小造纸产能170万吨、酒精产能35万吨。淘汰落后的积极进展有力地推动了行业节能减排。1~9月,火电机组供电综合煤耗为355克标煤/千瓦时,同比下降10克/千瓦时。1~8月,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同比下降2.9%;吨钢耗新水下降16.4%。有色金属重点企业铝锭综合交流电耗同比下降157千瓦时,约节电14亿千瓦时。铜冶炼、铅冶炼综合能耗同比分别下降2.8%和11.3%。
(二)环境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2007年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了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推动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环保工作,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1.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首次联合开展环境保护督查
2007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分别到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当地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8月份又对其中6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核。这是中办、国办第一次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地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的环保工作。
2.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2007年初,针对一批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 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环保总局对4市和4个电力集团的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7月初,再次决定对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的6市2县5区实施“流域限批”,暂停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目前,有关项目和地区全部完成查处和整改,不仅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而且有效遏制了一些地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趋势,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继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
环保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开展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建立环保后督察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截至9月底,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56万人次,检查企业69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万多件,全国挂牌督办4425件,追究责任人429名。8月份,又对造纸行业专项做出部署,目前检查造纸企业4000余家,对超标排污严重的556家造纸企业停产整治,对388家造纸企业实行限期完善治污设施,有力地促进了水污染物减排。
4.继续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全面清查饮用水源地的环境污染隐患。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万余个,划定及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9422个,取缔关闭一级保护区排污口899个,停建停产200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建设项目1302个,切实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
5.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007年1~9月份,全国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投诉28万件,受理22.8万件,办结20.7万件,办结率90.8%。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91起,同比下降了30%。其中,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起,重大环境事件7起,较大事件31起,一般事件52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