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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2007年5月,太湖蓝藻暴发引发了无锡市近百万群众的用水危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6月,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分别赶赴无锡看望广大干部群众,召开“三湖”污染治理座谈会和太湖污染防治座谈会。温家宝总理在座谈会上强调,近期要切实防止再次发生水环境事件,确保人民群众饮水用水安全,长期要考虑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湖泊污染问题,要把“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水环境治理看做是中国生态环境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坚定不移地把“三湖”治理好,给全国生态环境治理树立榜样。
这两次座谈会一下子把水环境保护提上更为紧迫的议程。为解决水污染严重的突出问题,环保总局先后召开松花江流域、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采取严格的措施,大力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严禁向水体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快工业和城市污水处理步伐,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湖南省对洞庭湖周边造纸企业实行“关小扶大” 的结构调整,就生动地说明了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现实意义。洞庭湖区是中国第二大淡水湖。可是,2000~2005年,洞庭湖造纸企业由40多家猛增至236家,除泰格林纸下属两家企业外,竟没有一家能够达标排放。“小造纸”污染使得洞庭湖局部水质急剧恶化,在枯水季节水质恶化更加显著,既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注,也让湖南省痛下决心,决定在2007年3月31日前对湖区未能达标排放的234家造纸企业全部关停。随着这些造纸企业全部关停到位,终于让洞庭湖水质出现了转机:局部水质由Ⅴ类、劣Ⅴ类好转至Ⅲ类。
(四)生态保护稳步推进
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进展顺利,截至2006年底,累计安排退耕还林3.64亿亩,退牧还草4.4亿亩。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以及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目前,全国森林面积达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18.21%。初步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全国自然保护区网络,截至2006年底,中国共建立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395个,总面积152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区国土面积的15.2%,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84个。加强了资源开发的监管力度,在113个地区开展了生态监察试点。开展了矿山生态保护执法检查,检查矿业企业52400多家,关停、取缔16400多家。全国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生态省建设。
(五)环境基础支撑显著增强
1.环境科技支撑增强
中央财政在环保、卫生、农业、气象、水利地震、海洋等10个公益性行业部门开展了专项经费试点工作,国家每年从中央财政资金中拿出一定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有利于提升国家公益性行业持续发展能力的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工作。这为环境科研工作开辟了新的资金渠道,2007年度落实经费总额达1.6334亿元,超过了前5年的总和。为增强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国家把“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作为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16个重大专项之一,围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水环境改善、重要流域综合管理和湖泊富营养化机理与解决方案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启动一批项目进行攻坚克难。经过多年努力,环境小卫星将于2008年发射,由两颗光学小卫星和1颗雷达小卫星组成“环境一号” 小卫星星座,届时可以实现大范围、全天候、全天时的动态环境监测。
2.首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启动
2007年以来,主要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工作及普查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制定并发布了污染源普查方案,建立了工作机构;10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针对工业、农业、生活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4类普查对象,设计编制了整套69张普查表式及指标解释,组织开发了与之配套的计算机软件;开展重点污染源实地监测,组织进行产排污系数测算;完成了3个地级市、10个县(市、区) 的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普查培训和宣传工作全面展开。
3.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全面开展
为总结过去、指导现在、谋划未来的环境保护事业,2007年初,国务院批准中国工程院与环保总局共同组织开展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截至目前,组织成立了由19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领导小组和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确定了战略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总论、环境要素保护战略、主要环境领域保护战略和战略保障4个课题,29个专题,组织江苏、重庆等8个省(区、市)开展省级区域环境战略研究。
(六)环境法制进一步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意见,修订草案强化了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责任和治理责任。是否应该引入按日计罚规定和是否应该设置处罚上限等法律责任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二审通过了《节约能源法》,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节能法,明确节约资源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1.严禁“免费能源福利”
新修订的节能法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违者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这就意味着北方地区的冬季取暖费等能源消费福利从此寿终正寝。另外,还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2.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新修订的节能法在“交通运输节能”一节中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政府机构也要节能
新修订的节能法新增了公共机构节能一节,明确了政府机构在节能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
4.明确了节能激励措施
新修订的节能法规定了一系列激励措施,主要包括:安排节能专项财政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发、示范推广、重点工程实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对生产、使用列入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支持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和使用;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可获得优惠贷款;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七)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2007年,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1.“好运北京”奥运测试赛
2007年8月17~20日,北京进行了史无前例的空气质量测试。机动车分单双号行驶,每天停驶约130万辆车,地铁线延长运营1小时。这一举措得到了北京广大市民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20万私车主承诺少开4天车。测试期间,北京空气质量连续4天为良,车速提升大约一倍,市民出行更加便捷。4天时间里,空气质量测试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这说明大量机动车停驶,污染物排放减少,对改善空气质量是有效的。
2.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家庭、青少年、学校、军营、企业、政府机构、科技及科普、新闻媒体统一进行节能减排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中华环保联合会还举办了“节能减排———环保民间组织在行动”论坛。
3.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和厦门海沧PX化工项目缓建
由于北京当地居民的积极参与,要求缓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和综合处理项目,并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环保总局依法受理,经过审查,环保总局认为,该项目所依托的主要是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北京市环保局在1995年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环评审批时就曾明确指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在此地建设垃圾填埋场是不适宜的,不采取妥善防治污染措施直接填埋垃圾更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填埋场界外500米之内不宜兴建永久居住设施,现有设施应予搬迁”。然而10年来,填埋场所在地政府并未认真落实上述要求,厂址周围人口数量和环境功能发生了较大变化。环保总局做出了对该项目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的行政复议决定。 2007年以来,一些专家学者和厦门市民对海沧PX化工项目的建设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舆论也进行了积极的关注,厦门市政府对此表示充分理解和肯定,决定缓建该项目。环保总局也表态,立即对厦门市全区域进行规划环评,如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包括PX项目在内的重化工项目都将予以重新考虑。
4.公布环保民生指数
2007年1月,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公布了《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82%的人“谈食色变”,81%的人“饮水思危”,73%的人“忍气吞声”……这是反映中国公众环保意识与行为的“晴雨表”。该指数显示,86%的公众认同环境污染对现代人的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39%的公众认为环境污染给本人和家人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或较大影响。一方面,86%的公众认为环境污染对现代人的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另一方面,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得分为57.05分,环保行为得分为55.17分,没过及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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