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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中国问与答》
由外文出版社出版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中国政府积极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监督法》,将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中国正在建设法制社会,认真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通过加强对死刑的核准,严格地控制死刑,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官员的腐败,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中国制定了有效的民族政策,成功地解决了国内的民族问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1-5 问:近年来,虽然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反腐败,但官员腐败现象依然屡见不鲜,这是否与中国施行的社会制度有关?中国准备采用哪些措施来防止官员腐败的产生?
  

2006年6月,中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惩治职务犯罪的宣传活动。这是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1-5  2006年6月,中国检察机关开展了惩治职务犯罪的宣传活动。这是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答:世界上许多存在着腐败、甚至是严重腐败的国家,施行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所以,中国的腐败问题也决不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如何解决腐败问题,可以说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

与之相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统计数字表明,2003年以来,中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每年查处的涉及经济及腐败的案件在总量上是逐年下降的,其中2006年查处的案件同比下降了10.9%,这充分说明,中国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有人认为中国的腐败问题越反越严重,这显然也不符合事实。

当然,腐败现象在中国的一些领域里依然严重,反腐败的任务仍任重道远。目前,造成政府官员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为此,中国政府正在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官员的腐败:

首先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和行政审批的事项,推动政务、厂务、村务以及党务公开的工作,凡属需要审批的事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则要实行公开、公正和透明。同时,保证监督机制能够更加有效,强化人民对政府官员的监督。

其次,实行教育和惩治并举的方针,在教育的同时,保持查办经济及腐败案件工作的力度,从住房、汽车、证券等领域清理和查处高级官员以权谋私的行为。

第三,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目前,中国已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察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中国已表示将认真地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同时借鉴国际上一些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做法,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将进一步地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

本文摘自《透视中国问与答》,由外文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来源: 中国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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