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中国对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有着一整套严密的规定和有效的管理、监督制度,有关部门近年来也在不断地加强对器官移植的临床管理。因此,对于某些国外媒体出现的这些非常不负责任的虚假报道,我们表示遗憾。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世界上一项先进的技术,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始终持非常谨慎和负责任的态度。中国的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时,已能开展心、肝、肺、肾、胰肾联合、肝肾联合、心肺联合等器官的移植手术。2005年,中国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达到了12000多例。截至2006年6月,已累计开展器官移植85000多例,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国外能开展的所有器官移植手术,中国都能开展。其中开展的最多的是肾移植,已累计开展74000多例,存活时间最长的达28年;肝移植已超过1万例,存活时间最长的达12年;心脏移植手术400多例,存活时间最长的接近14年,中国的器官移植技术总体上已居于世界先进水平。
器官资源不足是全球性的问题,优先满足本国公民需要是世界卫生组织人体器官移植的指导原则。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也一直面临着人体器官来源匮乏的问题,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但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不愿意捐献出自己的器官,每年仅有大约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治疗。目前,中国移植的器官主要来自公民去世时的自愿捐献。中国对利用死刑犯的器官十分慎重,并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出于救死扶伤的目的,对于一部分犯有严重罪行的死刑罪犯,只有在他们自愿并签名或者其家属同意捐献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审查批准后,才可能被利用在移植手术中,这与公民自愿在去世时捐赠器官的性质是一样的,要求也是一致的。
中国一贯遵守世界卫生组织1991年关于人类器官移植的指导原则,为了进一步地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管理,2006年7月1日,中国颁布施行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2007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草案)》,进一步地明确规定: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用于移植的人体器官必须经捐赠者的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人体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并要求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符合伦理原则等。
此外,为了确保人体器官发挥最大的移植治疗效果,中国正在筹建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和分配共享的信息网络,通过这一信息网络,宣扬人道主义的互助精神,畅通器官捐献的登记途径,增加人体器官的来源,从而更好地提高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利用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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