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利用外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多年来,中国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一直位居发展中国家的首位,截至2006年底,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9万多家,实际使用外资6854亿美元。其中2006年,中国就新批外商投资企业41485家,使用外资694.68亿美元。
尽管如此,中国在吸收外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的优化,服务贸易领域使用外资的比例偏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节能降耗环保等产业所占的比重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外商投资区域布局不平衡的情况没有明显改观,一些地区在招商引资方面存在重规模、轻质量以及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等现象。
正是由于以上这些原因,中国将对利用外资的战略进行适当的调整,修改并完善外商投资的指导目录,进一步地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培训中心;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农业;鼓励外商投资参与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等。与此同时,中国还将积极稳妥的推动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重点引导外资投向附加值高的金融、物流、信息技术软件、技术研发等现代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比重。
中国调整利用外资政策的目的不是要关闭中国的市场,而是为了纠正注定不可持续的、偏颇的招商引资方式,为所有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不是为了驱逐、限制所有外资,而是要加强筛选,为外资创造更好的环境。中国的对外开放基本方向没有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当前国际引资竞争空前加剧的新形势下,中国没有理由把外资拒之门外,推到别的国家去。
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将在扩大国内需求并充分发挥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积极作用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外开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继续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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