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国际人权组织攻击中国向动乱国家出口武器的指责是无中生有和不负责任的。在常规军贸领域,中国与许多国家有着正常的合作,这些合作符合中国的军贸政策、法规及承担的国际义务。在军贸中,中国遵循有关的国际协定,对有限的武器出口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并没有危及地区的和平,也没有制造人道主义的灾难,完全是合理合法、无可指责的。
在国际军火市场上,中国是出口武器最少的大国之一。据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提供的一组数字:从2000年到2004年,在常规武器方面,美国出口了259.3亿美元,而中国仅出口14.36亿美元,只有美国的约二十分之一。
即便如此,中国政府在军品出口方面也一向持非常慎重、负责任的态度,始终遵循着“武器出口应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防卫能力,不损害有关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以及不利用军贸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这三项原则,并只向主权国家政府出口军品,不向任何非国家实体和个人出口武器,明确要求军品接受国政府提供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承诺不向第三方转让从中国进口的武器。同时,中国还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不向安理会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和地区出口军品。
中国对武器出口的自律与严格管理,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国在军事装备转让方面所坚持奉行的原则和做法,不仅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也有助于推动国际军控与裁军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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