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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西安市版权局工作人员在向经营者(左一)介绍国产正版软件。中国已出台了法律,以查处盗版侵权行为。
答:互联网环境下的侵权盗版问题并非中国独有,这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很多国家都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由于互联网具有无国界、存储量大和传播迅速等特点,互联网的发展在促进社会科技、文化进步的同时,也随之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并呈泛滥趋势。
中国的互联网在发展中,也有相当一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提供电影、音乐、软件、教科书等作品的非法传播行为。按照中国的法律,传播他人的作品,要先取得授权然后再传播,没有取得授权不能传播,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其中对在侵犯他人权利的同时,也损害了公共利益的,将由中国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没有触犯公共利益,不是故意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侵权商业行为,需要由权利人来举证,可通过民事诉讼加以解决;如果其侵权行为构成了犯罪,可以通过刑事制裁的手段对侵权人进行处罚。
目前,中国规范网络传播的法律框架已经搭建。2006年7月1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查处网络侵权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各种侵权行为,不管是涉及到中国权利人,还是外国权利人,中国的行政管理部门都将依法给予查处。其中在2006年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中,共查处了436起案件,其中在涉及外国权利人的近130个案件中,有近90%的案件都得到了落实。
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的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还未得到根本的好转,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还将会不断的出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行动也远没有结束。2006年12月,中国政府的10个部委又发起了一个打击侵权盗版的“天天行动”,这就意味着,我们并不只是在专项行动期间打击侵权盗版,只要有举报,中国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的盗版行为,为构建和谐的网络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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